东阳光: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9-0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067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四、 监票人名单;
五、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12 日上午 10:00 准时召开,会期一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
议室。
主持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寓帅先生。
序 号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执 行 人
第1项 介绍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宣布到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 董事会秘书 王文钧
第2项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3项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董事长 张寓帅
逐项审议议案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 董事会秘书 王文钧
第4项
供担保的议案》
第5项 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董事长 张寓帅
第6项 审议监票人名单 董事长 张寓帅
注:监票人对表决投票进行清点
第7项 宣布表决票清点结果及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第8项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长 张寓帅
第9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第 10 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回答股东提问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
第 11 项 宣布大会结束 董事长 张寓帅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王文钧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制药公司”)拟
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 50,000 万
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
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7,500 万元;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由
东阳光药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
元。
由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62 号
法定代表人:罗忠华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国内外原料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担保人的关系:为东阳光药的全资子公司,东阳光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东阳光药 50.4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2,205,198.97 元,负债
72,893,465.22 元,净资产 29,311,733.75 元,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688,266.25 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18,163,458.92 元,负债 90,954,647.83 元,
净资产 27,208,811.09 元,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102,922.66 元。宜昌
制药公司截至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开展经营。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
担保人: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7,500 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无
(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
担保人: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无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银行贷款资
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同意东阳光药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通过完善担
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
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
意见: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下属子公司生
产建设需求,有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
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19,198.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65%。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一、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办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议案一普通议案,
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
三、监票人负责监票及计票。
四、投票股东按表决书中注明的填写方法对议案填入“同意”或“弃权”或
“反对”意见,最后将表决书投入投票箱。请将股东姓名、股东帐号和所持有股
数填入表决书中相应的栏目。错填或漏填均视为无效。
五、本次大会议案表决的投票及计票的全过程,由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场见证。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监票人名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
本次大会的监票及计票工作。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所持股数:
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1、股东及代理人请按选票中注明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意见
之一,在相应栏目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画“√”即可。
2、对同一议案表决时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均不填写或同时
在两个栏目,甚至三个栏目上填写的,视为对该议案放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