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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2-2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067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三、   议案二《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四、   议案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案》;
五、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六、   监票人名单;
七、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00 准时召开,会期一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
 议室。
        主持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寓帅先生。



 序 号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执 行 人

第1项      介绍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宣布到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           董事长 张寓帅
第2项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3项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董事长 张寓帅

           审议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4项                                                     董事长 张寓帅
           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议案二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第5项                                                     董事长 张寓帅
           案》

           审议议案三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非公
第6项                                                     董事长 张寓帅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第7项      关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董事长 张寓帅
第8项      审议监票人名单
                                                  董事长 张寓帅
           注:监票人对表决投票进行清点

第9项      宣布表决票清点结果及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第 10 项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长 张寓帅

第 11 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第 12 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回答股东提问       董事长、财务总监等

第 13 项   宣布大会结束                           董事长 张寓帅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董事长   张寓帅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是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不属于《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范围。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发行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长   张寓帅
各位股东:
    为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
   每张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
合品种或含权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分期发行。
   八、发行对象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
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
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
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本次债券的转让
   本次债券的转让执行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规则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转让。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承销商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三、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2、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3、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议案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长   张寓帅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
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资金用途、发
行时机、是否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
的期限和方式、交易场所的选择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签署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五、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授权
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六、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一)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三)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四)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七、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一、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办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
    三、监票人负责监票及计票。
    四、投票股东按表决书中注明的填写方法对议案填入“同意”或“弃权”或
“反对”意见,最后将表决书投入投票箱。请将股东姓名、股东帐号和所持有股
数填入表决书中相应的栏目。错填或漏填均视为无效。
    五、本次大会议案表决的投票及计票的全过程,由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场见证。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监票人名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
本次大会的监票及计票工作。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所持股数:
      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     债券名称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6     还本付息方式

2.07     发行方式
2.08     发行对象
2.0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债券的转让
2.11     承销方式
2.12     决议有效期

2.13     偿债保障措施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议案
说明:
      1、股东及代理人请按选票中注明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意见
之一,在相应栏目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画“√”即可。
      2、对同一议案表决时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均不填写或同时
在两个栏目,甚至三个栏目上填写的,视为对该议案放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