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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4-03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附属各级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研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与存货、资金管理、固定资产、

生产与仓储、合同管理、基建管理、出口管理、人事工薪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原材料采购风险、销售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出口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等文件规定,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潜在报错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经营收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潜在错报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0.5%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潜在错报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非文字错别字);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
                   相应的控制机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50 万元及以上            10 万元(含)—50 万无   1 万元(含)—10 万无
额
安全事故           引致一位及以上职工或公   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   影响一位职工或公民健康
                   民死亡
环保指标           排污超标造成主要环境影   排污超标对环境造成中等   排污超标对环境或社会造
                   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   影响,需一定时间才能恢   成一定的影响
                   恢复,出现大规模的公众   复,出现个别投诉事件
                   投诉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
                   后,并未加以改正;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下属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有一定负面影响;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
                   制点的比例超过 20%。
一般缺陷           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数量 1 个。
财务报告                                                               截至报告基   截至报告发
                                   业务
内部控制          缺陷描述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准日是否完   出日是否完
                                   领域
重要缺陷                                                                 成整改       成整改
遗漏披露      为运行缺陷,具       其他   嵘大包装成立于 2004 年,因当 是           是
关联方及      体情况为:吕文              时外资投入中国境内审批程序
关联交易      进 2010 年 10 月            繁琐,吕文进在境外友人(台湾
              至 2018 年 4 月任           人,嵘大包装实际控制管理人
              公司副总经理,              员)请求下代为持有 51%股权,
              2018 年至今任公             后因双方沟通疏漏,未能及时变
              司监事;2004 年             更工商登记。
              起吕文进持有东              在发现上述情况后,公司立即进
              莞市嵘大包装材              行整改,并于 2019 年 12 月 12
              料有限公司(以              日整改完毕,具体措施如下:
              下简称嵘大包                公司令吕文进督促嵘大包装尽
              装 ) 51% 股 权 。          快就股权还原事宜办理工商变
              2018 年公司向嵘             更登记手续,于 2019 年 12 月 12
              大包装采购包装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吕文进名
              材料 1115.11 万             义上不再持有嵘大包装股权;
              元,占公司 2017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依据《企业会
              年经审计净资产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的 0.16% 。 公 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2018 年年度报告             定,对公司董监进行逐一排查,
              中,未将嵘大包              重新梳理关联方范围,避免出现
              装披露为关联                遗漏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
              方,构成公司财              公司加强公司董监高对《上市公
              务报告内部控制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的重要缺陷。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
                                          制制度学习,深入理解关联关系
                                          及关联交易的认定,落实关联方
                                          和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收集和
                                          汇总,加强对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工
                                          作,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专业
                                          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和内容的完整性。
                                          公司已在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中
                                          披露嵘大包装的关联方关系及
                                          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交易情
                                          况,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完成
                                          上述整改起,至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止,公司依据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已超过两周,后续将持
                                      续加强自我管理力度,因此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上述内
                                      部控制具有有效性,此内控缺陷
                                      将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

期内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3 个,其中:费用列支 2 个、资金管理 1 个。针对所发现的缺

陷,公司已及时组织整改,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缺陷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

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7

个,其中:公司治理 2 个、采购与付款 2 个、环境与保护 1 个、档案管理 2 个。针对所发现的缺陷,公

司已及时组织整改,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缺陷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

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度内,公司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公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该等一般缺陷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影响,制定操作指引,明确操作流程和权限责任,并加强对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目前已整改

完毕;对于一般缺陷,公司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生产、仓储、销售等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减少发生

类似问题的几率,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一般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构成实质影响,

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若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以及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一般缺陷。针对所发现的缺陷,公司已及时组织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各

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寓帅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