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067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二、 议案一《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 议案二《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 议案三《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 议案四《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 议案五《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七、 议案六《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八、 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 议案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 议案九《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十一、 议案十《关于 2020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十二、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十三、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十五、 监票人名单; 十六、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准时召开,会期一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2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 议室。 主持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红伟先生。 序 号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执 行 人 第1项 介绍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宣布到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 董事会秘书 王文钧 第2项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3项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董事长 张红伟 第4项 审议议案一《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财务总监 钟章保 第5项 审议议案二《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张红伟 第6项 审议议案三《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吕文进 第7项 审议议案四《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 钟章保 第8项 审议议案五《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再鸿 第9项 审议议案六《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审议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总经理 李义涛 第 10 项 议案》 审议议案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1 项 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议案九《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2 项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议案十《关于 2020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3 项 案》 审议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4 项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 15 项 审议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6 项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董事长 张红伟 审议监票人名单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7 项 注:监票人对表决投票进行清点 第 18 项 宣布表决票清点结果及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第 19 项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20 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第 21 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回答股东提问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 第 22 项 宣布大会结束 董事长 张红伟 议案一: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 主要财务数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减(%) 总资产 26,407,067,499.75 19,622,420,383.20 34.58 17,189,888,57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25,128,622.76 6,800,169,848.78 1.84 5,705,098,446.65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5,869,577.48 1,405,852,831.39 57.62 1,225,639,876.45 营业收入 14,767,210,574.93 11,680,243,725.51 26.43 9,002,599,10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2,477,114.65 1,090,592,256.44 2.01 846,869,03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17,444,272.15 769,597,492.49 19.21 496,872,457.3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4 17.46 减少1.32个百分点 15.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6 5.56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6 5.56 0.28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汇报 2019 年度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9 年,全球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内外需求放缓, 公司部分产业所处行业受国内外复杂因素及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明 显,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和挑战。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坚 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凭借自身产业链优势、产品技术优势以及高标准环保治理 等优势,在既定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根据现实情况积极调整和落实年度经营计划 的各项工作,保持整体生产经营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为把握未来高端铝电解电容器行业逐步向国内市场转移的趋势, 公司调整经营策略,重点拓展电极箔国内市场业务,同时加强细分产品低压化成 箔的推广销售,但由于主要出口地日本市场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订单量有较大幅 度下滑,导致公司电极箔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8.52%;化工行业具有周期轮转 快及价格波动幅度大的特征,公司氯碱化工产品(液碱、液氯、双氧水、甲烷化 物)以及新型环保制冷剂(R32、R125 以及 R410a)等主要化工产品,受行业整 体周期向下的影响,市场价格同比处于低位,虽销售量基本与去年持平,但价格 下滑严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16.62%;医药制造方面,因销售团队建设持续 发力,通过学术推广以及渠道下沉齐头并进的策略,核心产品可威的销售量大幅 提升,医药制造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55.41%。综合来看,公司 2019 年整体 营业情况保持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扩充产品管线,提升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产业布局,在第 一批 6 个仿制药的基础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光药继续收购了恩替卡韦片等 27 个仿制药产品的中国境内所有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所有权,产品涵盖心 血管、抗病毒、抗感染、神经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等多个治疗领域,有利于深度 挖掘并最大程度上覆盖适应症市场,具有优先审评、市场规模大、品种剂型规格 齐全、国内外共线产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等优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阳光 药合计收购的 33 个仿制药产品中已有 32 个产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 中心(CDE)提交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其中 5 个产品已获批并转让。此外, 为补充糖尿病领域产品线,提升东阳光药在降糖领域学术地位和在等级医院的市 场竞争力,东阳光药收购了国家 1 类新药焦谷氨酸荣格列净和生物制剂利拉鲁肽, 目前已完成了标的资产交割。 2、在建项目稳步推进,提供充足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逐步推进公司扩建项目。其中, 公司在乌兰察布布局的中高压化成箔扩建项目,其第一期化成箔生产线主厂房及 配套设施已全部建成,前 24 条化成箔生产线已正式投产,新增中高压化成箔产 能 700 万平米,该产线已相继通过日本 Rubycon、NIPPOM CHEMI-COM、Nichicon、 韩国三和等主要客户现场认定,为后续产品销售做好准备,随着未来产能释放, 依托当地电力优惠政策,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 司与 UACJ 株式会社合作的钎焊箔扩产项目以及电池箔项目进展顺利,预计 2020 年部分设备投产,新增产能 4 万吨,该项目应用日本高端电池箔生产技术,核心 客户包括日本松下等国际顶尖电池厂商,实现替代日本进口。 在医药制造板块,为现有产品生产及储备产品上市提供保证,东阳光药针对 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布局的产能建设项目取得进展,其中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目 前已进入系统认证阶段,预计 2020 年投产;胰岛素原料药工厂开始安装工艺设 备进入收尾阶段;针对化学药制剂产品开展的原料药产能建设项目中部分配套建 筑已封顶。此外,东阳光药于报告期内收购了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用于 生物药原料药及制剂生产。待相关产能逐步投产,可为公司相关医药产品的生产 提供充足的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3、坚持研发创新,推动在研项目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推动相关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目前, 公司与东洋铝业株式会社共同投资开发的粉末积层箔和粉末积层化成箔项目已 进入中试阶段,并同步在下游应用领域开展产品性能测试;在抗病毒领域方面, 公司抗丙肝药物国家 1 类新药磷酸依米他韦已完成全部临床试验并已向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上市申请,NS3/4A 蛋白酶抑制剂伏拉瑞韦已进入临床 III 期 试验;糖尿病领域产品稳步推进,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已提交上市申请,精蛋白 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预混)、甘精胰岛素、门冬胰岛素 30 注射剂已完成临床 III 期试验,门冬胰岛素已完成临床 I 期。 在推进各项在研项目的同时,公司亦致力于优化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不断 提高产品技术和品质,以贴合市场及客户实际需求。在电极箔领域,公司新开发 的高压腐蚀箔产品各项性能与世界最高水平的 KDK H100 相当;新开发的低压化 成箔产品比容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可完全满足固态电容比容的需求;中压腐蚀箔 375F 比容稳定,水平领先。在电子光箔领域,高压硫酸箔、软态低压箔全偏析 实现量产,确立了公司电子光箔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成本优势,首创的铸轧法 YJ1090 亦已批量供应日本 JCC、NCC 等高端客户;钎焊箔铸轧转型成功,产销稳 定增长,开发的单层翅片替代复合翅片相关技术为全球独家专利,产品 MONOBRAZE 翅片已经开始量产并扩销。上述产品技术更新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 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4、实施股份回购,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回归 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回归,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 20 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和员工持股计划。截至回购期限届满之日(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15,787,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回购资金总额 100,895.0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按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了回购。详情请见公司在上 交所官网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相关公告。 5、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满足各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公司获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相关批复,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 的公司债券,目前完成 7 亿元的债券发行和资金募集工作,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 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满足公司产业发展和流动性资金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子公司东阳光药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东阳光药于报告期 内向全球最大的股权私募基金黑石基金发行了 4 亿美元 H 股可转换债券,期限 7 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药品、生产设施资本支出、扩大销售和经销网络等, 同时借助黑石基金在全球的医药领域丰富资源,进一步优化东阳光药的公司治理、 药品收购和战略发展。 6、推行精益化管理,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从管理中争取效益最大化。公司 下属各子公司计划联动,分次采购,控制和减少库存。公司引入信息化高效管理 系统,开展质量控制改善项目,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提升 自动化水平,实现精准控制,减少人为出错的风险和成本;搭建了能源管理平台, 实施监控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分配和消耗,灵活、科学调配,实现最佳的经济利用。 (二)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做好 2012 年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086 号)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做 好辖区主板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27 号)的相 关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加强内控制度和组织结构,形成科 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自纠自查内部控制度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并积极整改,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均能亲自或委托出席公司每 次董事会议,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 行使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董事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均能得到充分执行, 并取得良好效果。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积极、独立履行职责, 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实事求是,在公司的发展思路和规范运作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在重大的决策 上发表各自的独立意见, 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正确性。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议案进 行审议并形成了相关决议,董事会严格根据决议的内容进行了实施。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9 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积极安排相应工作 并落实,推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修改承诺事项、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等项目的 工作,认真贯彻了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9 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 议。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思路 (一)发展战略 公司长期坚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依靠高端的人才配备、先进的软硬件设施 以及扎实的研发实力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以产品发展趋势为引导,以市场 /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研发、与国内外领先技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 不断提高公司在原有产业上的技术与工艺,提高原有产品品质和技术含量,巩固 公司原有产业的市场地位。同时,依托公司相对成熟的产业链群继续向细分领域 延伸,逐步优化公司产品组合,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目前公司已在电极箔、电化酸碱、抗流感治疗领域等产业取得举足轻重的发 展地位。未来公司将紧跟国家战略性产业规划的步伐,在精细制造成熟产业、巩 固国内细分市场的同时,把业务发展重心向医药制造以及具有更高附加值的电子 新材料、储能材料等方向转移,坚持创新,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培养 优秀的研发人才,大力推动公司在研项目,孵化优质产业并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调整并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加快建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 群平台公司,为股东及社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二)经营计划 1、加强公司治理能力 2020 年,公司将继续以推动研发创新以及完善产业布局为主线,紧贴国家 战略性产业规划的步伐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开展各项工作: 在经营方面,(1)电子新材料:继续拓展电极箔国内市场业务,在巩固中高 压化成箔的市场份额的同时,将重点发展更具技术附加值和发展空间的固态电容 器用低压化成箔;(2)合金材料:以电子光箔、钎焊箔及电池铝箔为中心,加快 新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同时继续推动产品转型升级,逐步调整产品结构;(3) 化工产品:依托公司广东地区最大的氯碱化工厂的优势,通过改造部分设备,调 整产品结构,将工业用次氯酸钠、双氧水等进行稀释转化,进入消毒用品领域; 根据国家对 HFC 管控和空调行业冷媒的发展趋势,调整公司制冷剂品种,推动更 具优势的 R134a 产业化;(4)医药制造:通过扩展业务渠道和夯实学术推广,继 续拓展核心产品可威及其他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医药产品的销售,加大研发力 度加快相关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尽早实现在研项目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在研发方面,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有序推进丙肝、 胰岛素、焦谷氨酸荣格列净、利拉鲁肽、锂电池正极材料、氟树脂材料、粉末积 层箔与粉末积层铝箔等多个在研项目的研发进程,推动项目产业化,实现研发和 生产的有效衔接。同时,凭借自身研发实力积极引进技术合作,拓展国际化视野, 以提高研发方向的瞻远性,注重技术人才及研发团队培养,保障公司研发实力稳 步提升。 在项目投资方面,继续大力推动公司钎焊箔、电池铝箔、口服固体制剂生产 线、胰岛素原料药工厂、化学制剂原料药以及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生物 药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线等扩建或新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投产,对于已 经有部分产能投产项目如乌兰察布化成箔生产线加快实现产能释放,充分发挥其 优势,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后续项目建设;对于收购的国外转国内的仿制药, 在取得相关批件后,尽快推进产品生产销售,快速抢占市场份额。 在管理方面,公司继续开展精益化、集约化管理,围绕智能化及自动化制造、 设备改造升级、加强品质监控与改进、成本控制、员工素养养成、安全生产、环 保治理等多方面展开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高效运作,提高生产效率 和资源有效利用率,实现降本节耗。重点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隐患 排查治理,强化风险辨识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国家经济形势以及行业市场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生产经营计划,把握市场机遇,通过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 模、实现产能释放,提高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进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吕文进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监事会作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分别形成的决议如下: 1、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修改承诺事项的议案》; 2、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19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8年运作 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3、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 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 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 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3、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情况 2019 年,为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广 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以 162,643.46 万元收购其研发的 27 个仿制药产品的 中国境内所有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所有权,以 164,560.00 万元收购其研发 的荣格列净、利拉鲁肽产品在中国境内的全部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 和应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向关联发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所持有 的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上述收购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事宜。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 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 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 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7、委托理财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2019年度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 财产品。本年度内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及单次发生额较小,且期限很短,不存在 超额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8、票据池业务 为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 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开展了票据池业务。本年度内公司票据池业务在任何时点票据质押、抵押的票据 余额均未有超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情形。 三、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国财政部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办公厅8月14日所发文件《关于2012年 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 号)文件精神,督促公司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监督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工作。 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会议,对企业投资、贷款担保、产权变动、财务决 算、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事项,监事会对决策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即是否符合国 家有关法规;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制度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 出意见,防止有损公司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 谢谢。 议案四: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从四个方面向各位股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财务决 算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营收入情况 2019 年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4,544,697,916.57 元 , 比 2018 年 的 11,396,089,642.01 元增加了 27.63%。 二、利润实现情况 2019 年实现利润总额 2,411,880,005.48 元,比 2018 年的 1,792,842,890.40 元增加了 34.53%;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112,477,114.65 元,比 2018 年的 1,090,592,256.44 元增加了 2.01%。 三、其他指标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4 % 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2.32 元 3、每股收益:0.38 元/股 4、资产负债率:62.97 % 四、资产及负债情况 期 末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26,407,067,499.75 元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13,619,653,120.70 元 , 非 流 动 资 产 12,787,414,379.05 元 ; 总 负 债 16,628,866,709.57 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6,925,128,622.76 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再鸿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阳光 科)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其中: 张再鸿先生: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历任贵州省 林东矿务局财务处,贵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贵州黔元会计师事 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 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负责人、副主任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立信贵州分所管理合伙人;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州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贵州省证券业协会常务理事。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娟女士:2005 年至 2006 年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 取得国际经济法(IBL)法学硕士。2016 年 5 月参加第 43 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广东理正明律师事务所民商法专职 律师;2009 年至 2018 年 6 月担任广东礼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入选全国中华涉外律师 “领军人才库”、珠海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专 家成员,担任广东省政府侨务办公室“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聘律师、 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东莞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 任等职务。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友龙先生: 1989 年 6 月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系硕士毕业留校任助教;1991 年 12 月至 1997 年 7 月,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系任讲师;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博士学位;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 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系任副教授;2001 年 4 月至今,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系破格晋 升教授,2003 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系系主任,中国电子学 会会士,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电解电容器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青年教师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担任广东东 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 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 5 家。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 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 相关权利及义务,保证了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且我们三人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19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独立董事 在重大投资决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1、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张再鸿 13 13 11 0 0 谢娟 13 13 11 0 0 徐友龙 13 13 11 0 0 2019 年度,我们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 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19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其中独立董事徐友龙出席了 4 次股 东大会,谢娟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张再鸿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 3、2019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七次,我们均现场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东阳光科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控股子公 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一次,我们现场参加了 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战略委员会一次, 我们现场参加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战略规划的议案》;提名 委员会一次,我们现场参加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推荐唐新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深圳市东阳 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张英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年审见面会情况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组织召开了独立董事与年审会 计师的沟通会,安排了我们三位独立董事通过电话会议方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线 上沟通,全面了解到: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年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司的经营形 式、资产投入、盈利状况、经营情况、关注事项和问题解决办法。我们对关注事 项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狮溪煤业诉讼事项或有 损失的估计、东阳光药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的估计、持有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6.55%股权的核算及公允价值等表示关注,就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 函》(广东证监函[2020]127 号)中涉及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沟通了解,并提 出了相关建议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27 个国内外共线仿制药)、《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 公司签署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购买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100%股权)、《关于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购买荣格列净、利 拉鲁肽项目)、《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条款的议案》等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自愿作出的,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 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因产业扩产及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保证其生 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其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同时,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披露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基本工资、基本福利+年终奖励” 的模式发放,符合公司相关的薪酬制度,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相符。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进行业绩 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披露工作。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 一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回购股份资金需求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 207,899,504.63 元。2018 年度现金分红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9.06%)低于 30%,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进行了详细 披露,并通过网络召开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本次利润分配符合 《公司章程》关于最近三年累计现金红利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光药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购买了 数个仿制药产品,鉴于办理国内药品注册批件变更、药品包装审批、完成包装生 产需要一定的时间,为实现相关产品较早占领市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认为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对原承诺提出的修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除此以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对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 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事项。对于需长期履 行的承诺,如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及现金分红等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持续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于信息披露过 程中出现的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已督促公司进行全面核查和严肃整改,提升 信息披露的水平和质量,确保后续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真进行了 阅读,表示认可。我们将继续履行督促义务,积极有效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 行与评价工作,要求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 学习和深入理解,组织内部合规培训,改正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持续实施。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 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19 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 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 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从各自的专业角度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职责,继续加强学习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合作,继续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议案六: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各位股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20]11-59 号《审计报告》,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 634,664,246.44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3,592,920.82 元,分配红利 207,899,504.63 元,提取盈余公 积 0.00 元,2019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90,313,811.20 元,资本公积金 1,297,970,372.42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 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报告期内,公司 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19 年度已累计回购金额为 79,924.0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79,924.05 万元,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71.84%,公司最近三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89.07%。 鉴于公司已于 2019 年实施回购股份,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 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 发展,建议公司 2019 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经理 张红伟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 进行,这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仍然需要一定的关联交易,公司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和必需的原则,确定 2020 年度关联交易。2020 年度具体关联交易如 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与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 1、与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的关联交 易 因生产需要,宜都化成箔需要火力发电公司给其供电、供蒸汽,根据深圳市 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自备电厂建厂的目的和供 用电双方的协商确定,预计采购电力的交易金额为 44,941.5 万元;按市场价格 结算,采购蒸汽预计交易金额 1300 万元。 2、与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需要,宜都化成箔需委托长江机械加工零配件,按市场价格结算,预 计交易金额 400 万元。 宜都化成箔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火力发电公 司、长江机械和药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所以上述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二)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包含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与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的关联交 易; 因生产需要,东阳光药需要火力发电公司给其供电、蒸汽,根据深圳市东阳 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自备电厂建厂的目的和供用电 双方的协商确定,采购电预计交易金额 2102.48 万元;按市场价格结算,采购蒸 汽预计交易金额 1351 万元。 2、与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需要,东阳光药需长江机械提供罐区及车间设备改造服务,按市场价 格结算,预计交易金额 4248.32 万元。 3、与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股份”)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需要,东阳光药需药业股份提供化学材料及五金材料、原料药、蒸汽、 处理污水服务。按市场价格结算,采购化学材料及五金材料预计交易金额 840 万元;采购原料药预计交易金额 900 万元;采购蒸汽预计交易金额 1495 万元; 污水处理费用预计 540 万元。 4、与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药业”)、东阳光药零 售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售连锁”)的关联交易 东阳光药向广东药业出售原料药,按照市场价结算,预计交易金额 199.5 万 元;向零售连锁销售制剂产品,按照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交易金额 800 万元 东阳光药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火力发电公司、长 江机械、药业股份、广东药业和零售连锁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 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因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深圳东阳光、深圳东阳光的控股子公司和香港南北兄 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兄弟”)的控股子公司以及乳源阳之光铝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提供印刷、运输、租赁、商标授权 等服务以及提供氮气、五金材料、化工产品、转售电及蒸汽、天然气等产品,按 市场价格结算,其交易金额预计 8295.13 万元左右。 2、深圳东阳光的控股子公司和南北兄弟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产品加工、设备安装、酒店餐饮会议、旅行、电子商务、租赁等服务,提供智 能坐便器、山泉水、化妆品、食品、工业品等产品,按市场价格结算,其交易金 额预计 6671.23 万元左右。 阳之光铝业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南北兄弟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外合 资)的股东;深圳东阳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其他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因生产需要,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的部分子公司的建筑维修改造 工程,由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总包承建,按市场价格结算,预计工程款 3625 万元。 2、因生产需要,宜都化成箔及东阳光药的部分建筑维修改造工程,由宜都 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山城水都建筑”)总包承建,按市 场价结算,预计交易金额为 608 万元。 韶关山城水都建筑、宜都山城水都建筑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 托托管公司,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东阳光实业与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公司”) 签订了《许可协议》,就磷酸奥司他韦专利的非独家许可约定:罗氏公司权深圳 东阳光实业在中国生产、制造及销售磷酸奥司他韦产品。深圳东阳光实业与东阳 光药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将签署《许可协议》项下的 权益无偿授予东阳光药,同时就向罗氏公司专利许可费支付方式约定可(1)由 东阳光药直接向罗氏公司支付,或(2)由东阳光药向深圳东阳光实业支付费用 后,由深圳东阳光实业向罗氏支付等额费用,深圳东阳光不得向东阳光药收取任 何其他费用。 因深圳东阳光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如 2019 年度内发生以上述(2)方式支 付专利许可费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协议,以磷酸奥司他韦的净销售额按 照 4.5%/3.5%或约定费率进行支付,因此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按产品净销售额计 算所支付的许可费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 一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我们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 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 执业资质 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 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 204 人 注册会计师 1,606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 5,603 人 类别及数量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21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新注册 355 人,转入 98 人,转出 255 人 近一年变动情况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22 亿元 上年末净资产 2.7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家数 403 家 (含 A、B 股)年 年报收费总额 4.6 亿元 报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 涉及主要行业 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 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资产均值 约 10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 1 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 计已计提金额 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购买的职业保险 1 亿元以上 民事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行 政监管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具体为: 是否 仍影 序 处理 处理决定 处理机 处理日 处理决定名称 所涉项目 响目 号 类型 文号 关 期 前执 业 杭州天元宠 关于对天健会计 全国中 物股份有限 自律 股转系统 师事务所(特殊 小企业 2017 年 2 公司 1 监管 发〔2017〕 普通合伙)采取 否 股份转 月 28 日 2014-2015 措施 77 号 自律监管措施的 让系统 年度审计报 决定 告 行政 行政监管 关于对天健会计 利欧集团股 浙江监 2017 年 8 2 监管 措施决定 师事务所及相关 份有限公司 否 管局 月 11 日 措施 书〔2017〕 人员采取出具警 2016 年年报 53 号 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天健会计 海南海药股 行政监管 行政 师事务所(特殊 2017 年 份有限公司 措施决定 海南监 3 监管 普通合伙)重庆 11 月 3 2016 年度财 否 书〔2017〕 管局 措施 分所采取出具警 日 务报表审计 21 号 示函措施的决定 项目 关于对天健会计 成都市路桥 行政监管 师事务所(特殊 行政 工程股份有 措施决定 普通合伙)及阮 四川监 2018 年 1 4 监管 限公司 2016 否 书〔2018〕 响华、陈洪涛采 管局 月8日 措施 年度审计报 1号 取出具警示函措 告项目 施的决定 湖南大康农 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 关于对天健会计 行政监管 中国证 度财务报告 行政 师事务所(特殊 措施决定 券监督 2018 年 2 审计项目、上 5 监管 普通合伙)采取 否 书〔2018〕 管理委 月 22 日 海成蹊信息 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 21 号 员会 科技有限公 的决定 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计项 目 中青朗顿(北 关于对天健会计 行政监管 京)教育科技 行政 师事务所(特殊 措施决定 广东监 2018 年 5 股份有限公 6 监管 普通合伙)采取 否 书〔2018〕 管局 月 11 日 司 2014 年度 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 19 号 财务报表审 的决定 计项目 关于对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 贵人鸟股份 行政监管 行政 普通合伙)及注 有限公司 措施决定 福建监 2019 年 3 7 监管 册会计师黄志 2015-2017 否 书〔2019〕 管局 月 14 日 措施 恒、章天赐采取 年度财务报 7号 出具警示函措施 表审计项目 的决定 贝因美婴童 食品股份有 关于对天健会计 行政监管 限公司、南京 行政 师事务所(特殊 措施决定 浙江监 2019 年 3 普天通信股 8 监管 普通合伙)采取 否 书〔2019〕 管局 月 15 日 份有限公司、 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 17 号 重庆秦安机 的决定 电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云 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 审计项目 关于对天健会计 行政监管 师事务所(特殊 罗顿发展股 行政 措施决定 普通合伙)、金顺 广东监 2019 年 9 份有限公司 9 监管 否 书〔2019〕 兴、李振华采取 管局 月 17 日 2014 年度年 措施 75 号 出具警示函措施 报审计项目 的决定 关于对天健会计 海越能源集 师事务所(特殊 行政监管 团股份有限 行政 普通合伙)及注 2019 年 措施决定 浙江监 公司 2017 年 10 监管 册会计师陈志 12 月 6 否 书〔2019〕 管局 年报审计项 措施 维、李琼娇采取 日 138 号 目涉及会计 出具警示函措施 差错部分 的决定 关于对天健会计 行政监管 师事务所(特殊 西陇科学股 行政 2019 年 措施决定 普通合伙)、禤文 广东监 份有限公司 11 监管 12 月 20 否 书〔2019〕 欣、陈建成采取 管局 2018 年度审 措施 日 119 号 出具警示函措施 计项目 的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 兼职情 事过证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况 券服务 业务 1996 年 4 月至 2001 年 9 月,四 川公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相关工作;2001 年 11 月至 2004 中国注册 项目合伙人 邱鸿 年 4 月,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 无 是 会计师 所,审计相关工作;2004 年 5 月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相关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 中国注册 1998 年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 李青龙 无 是 人 会计师 务所,审计相关工作 1996 年 4 月至 2001 年 9 月,四 本期签字会计 中国注册 川公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邱鸿 无 是 师 会计师 相关工作;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4 月,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相关工作;2004 年 5 月起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相关工作。 中国注册 2012 年 1 月起至今,天健会计 陈继平 无 是 会计师 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工作。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近三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具体为: 会计 是否仍 序 处理 处理决 处理机 处理日 师姓 处理决定名称 所涉项目 影响目 号 类型 定文号 关 期 名 前执业 行政监 关于对天健会 成都云图控股 行政 管措施 计师事务所(特 陈继 浙江监 2019 年 3 股份有限公司 1 监管 决定书 殊普通合伙)采 否 平 管局 月 15 日 2017 年年报审 措施 〔2019〕 取出具警示函 计项目 17 号 措施的决定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50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 185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 15.63%。2020 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 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 双方协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九: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产业扩张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 2020 年度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93.56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 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 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具体见下表: 被担保公司 担保额度(亿元) 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7.68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13.85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11.75 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14 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7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12.2 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3.27 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0.3 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3.9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 10 东阳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3.75 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0.6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2 茌平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0.25 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0.42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0.5 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0.59 合计 93.56 上述担保额度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需求进行调剂使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关于 2020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为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 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 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公司预计 2020 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票据 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期限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 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 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 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 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润分配安 排。 三、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时间、比例、条件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数;(2)公 司拥有相应的货币资金,能满足现金分红需要;(3)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和长远发展;(4)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5)公司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前,应就当期利润分配进行专项研究论证, 通过多种渠道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并结合有关意见, 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审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当 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后报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 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 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国家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或公司确 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应在尊重公司章程的 原则基础上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由三分之二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为提高分配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便于实际操作,按规定计算出的现 金红利如每股低于 0.10 元,公司可向下一年累积分配。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与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本规划,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 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须经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进行监督。 五、本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徐友龙先生自 2014 年 5 月 13 日起 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至 2020 年 5 月其任期连任 届满 6 年,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1]102 号)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两个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 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成 员职务。辞职后,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再鸿先生 和徐友龙先生自 2014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此,公司董事会对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表 示衷心的感谢。 因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 董事会人数的 1/3,根据相关规定,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生效前,张再鸿先生和徐友龙先生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人员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 1、覃继伟先生:男,52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 社社员,高级会计师,中国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江 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南昌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社会导师,江西省新联会理 事,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1991 年至 1994 年,煤炭部株洲洗煤厂工作,先 后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1994 年至 1998 年,湖南省株洲市会计师事务所工 作,先后任助理审计员、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1999 年至 2000 年,受湖南省财政厅指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何铁文苏汉章会计师行研 修国际审计与会计;2000 年至 2002 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总 经理,负责湖南区审计业务;2002 年至 2008 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 兼副所长;2008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 2009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14 年至今, 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 2、付海亮先生,49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6 年 11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武汉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 年 5 月至今,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 请各位股东就上述候选人分别审议表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一、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办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九为特殊决议,需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有效;议案 七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其中议案十一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监票人负责监票及计票。 四、投票股东按表决书中注明的填写方法对议案填入“同意”或“弃权”或 “反对”意见,最后将表决书投入投票箱。请将股东姓名、股东帐号和所持有股 数填入表决书中相应的栏目。错填或漏填均视为无效。 五、本次大会议案表决的投票及计票的全过程,由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场见证。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监票人名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本次 大会的监票及计票工作。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所持股数: 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6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 9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10 关于 2020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覃继伟 12.02 付海亮 说明: 1、股东及代理人请按选票中注明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意见 之一,在相应栏目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画“√”即可。 2、对同一议案表决时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均不填写或同时 在两个栏目,甚至三个栏目上填写的,视为对该议案放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