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 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张中能先生与其配偶郭梅兰女士,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发生控制权变更。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张中能先生与其配偶郭梅兰女士,本次 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的签署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0 年 7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