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1-65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
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9 月 1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
27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0
号)。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
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并
完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
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1 号)。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继续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核实及完善工作,
因部分问题的答复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即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披露。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或者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