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问询函的回函 致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已收悉,经自查,本人/本公司作为贵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就有关事项 回复如下: 1、截至本回函日,除贵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外,本人/本公司不 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 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 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张寓帅 郭梅兰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