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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1-76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
出售事项,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
转让公司所持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 51.41%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研究和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临 2021-58 号)。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
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
《问询函》后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
逐步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并完善,公司经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发布的《东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0 号)、《东
阳光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事
项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1 号)、《东阳光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临 2021-65 号)。
   根据《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
与核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发布
的《东阳光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 2021-67 号)。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详情请
见公司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1-70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和进
程安排,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交易方案已经基本确定,
但由于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尚待最终完成,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在加快推进本次交易
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待各方在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
协议中最终确认,且后续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
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或网站刊
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