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12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4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对会议议案
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广东东阳光
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2名调整为91名,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31.00万股调整为9,320.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2,247.70万股调整为2,258.70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临2022-13
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除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不具备激励
资格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
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
年2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320.00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1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临2022-14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