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29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3 月 25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
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
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1
《东阳光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
润 674,832,410.63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850,116,534.22 元,分
配红利 0.00 元,提取盈余公积 285,011,653.42 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 3,239,937,291.43 元,资本公积金 1,297,970,372.42 元。
    鉴于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在电容器、电池铝箔等项目有较大金额投资,
且公司于 2019 年、2020 年实施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 100,895.10 万元,在综
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
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建议公司 2021 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
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基于 2019 年、2020 年实施回购股份,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2019 年
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67.19%,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一年,自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唐新发先生、李义
涛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 3000 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5%,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2-31 号)。

                                      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2-32 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 2022-33 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22-34 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 2022-35 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 35.6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
存量续贷额度为 26.6 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 9 亿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2-36 号)。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不再从事医药制造板块业务。经充
分考虑公司当前发展战略及业务经营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有效地实现对
公司的全面管理,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
构成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因本次成员调整原因,唐新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深圳市东阳光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推选邓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后,董事唐新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董事委员会
成员。新增董事候选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董事会今后作
出更专业的判断,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水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聘任柴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聘任王文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 票同意、

                                    4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37 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




                                    5
附件:
简历

    邓新华先生:男,5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2000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 12 月 17 日至
今担任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10 月 26 日至今担任北京
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智先生:男,3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 年 4 月
至 2016 年 8 月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院产品推广部部长;
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 年 12 月
至今担任优艾希杰东阳光(韶关)铝材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王文钧先生:男,3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2 年
5 月就职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科员,2013
年 3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
书》。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