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涉及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42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涉及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相关承诺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实
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51.4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或“控
股股东”)就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延续其于 2021 年 3 月变更承诺相关安排等事
项的考虑出具了承诺:(1)给予公司未来购买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药”或“标的公司”)14,251,331 元注册资本的权利;(2)承诺不晚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完成向上市公司无偿让与广药 6,930,101 元注册资本。具体
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二、相关承诺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控股股东给予上市公司购买相关股权权利的承诺事项
基于控股股东给予公司购买相关股权权利的承诺,公司决定行使相关权利,
以 91,017.18 万元人民币购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的广药 14,251,331 元注册资
本(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则的要求聘
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及评估,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为进一步保护上
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控股股东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承诺,放宽了公司
的付款方式并给予公司合理调减尾款及利息的约定。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东阳光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临 2022-24 号)、《东阳光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临 2022-
40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已将其所持有的广药的 14,251,331 元注册
资本转让给公司,且广药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
续。
(二)关于控股股东额外让与相关股权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已将所持有的广药的 6,930,101 元注册资本
无偿让与给公司,且广药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
续。控股股东已严格履行完毕了本次重组相关额外让与广药股权的承诺。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取得广药的 21,181,432 元注册资本。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以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以及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
上述媒体或网站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