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阳光:东阳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08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067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二、   议案一《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   议案二《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   议案三《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   议案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   议案五《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七、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八、   议案七《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   议案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   议案九《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十一、 议案十《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十二、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十三、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十四、 监票人名单;
十五、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5 日上午 10:00 准时召开,会期一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
  议室。
        主持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红伟先生。

 序 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执 行 人
第1项      介绍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宣布到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            董事长 张红伟
第2项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3项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董事长 张红伟

第4项      审议议案一《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财务总监 钟章保

第5项      审议议案二《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张红伟

第6项      审议议案三《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李宝良

第7项      审议议案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 钟章保

第8项      审议议案五《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覃继伟

第9项      审议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审议议案七《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第 10 项                                                   总经理 李义涛
           议案》
           审议议案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第 11 项   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独立董事 覃继伟
           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议案九《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第 12 项                                                  总经理 李义涛
           议案》
           审议议案十《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第 13 项                                                  董事长 张红伟
           案》

第 14 项   审议议案十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5 项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董事长 张红伟

           审议监票人名单
第 16 项                                                  董事长 张红伟
           注:监票人对表决投票进行清点

第 17 项   宣布表决票清点结果及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第 18 项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9 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第 20 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回答股东提问               董事长、财务总监等

第 21 项   宣布大会结束                                   董事长 张红伟
                                             议案一: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报告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9 年末
总资产                      22,156,117,725.94      27,803,925,341.55               -20.31                  26,407,067,499.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8,669,656,741.60       6,986,558,180.77               24.09                    6,925,128,622.76
产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19 年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863,734,158.75       1,291,115,793.82               44.35                    2,215,869,577.48
额
营业收入                    12,797,806,209.58      10,370,617,536.68               23.40                   14,767,210,57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74,057,503.49         415,703,088.58               110.26                   1,112,477,114.65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24,597,294.53        -101,674,427.61               不适用                     917,444,272.1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6                  6.05       增加5.21个百分点                           16.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14            107.14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14            107.14                                 0.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东阳光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汇报 2021 年度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1 年,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
车、5G 基站建设、医疗设备等领域相关产业的国内市场迎来了蓬勃发展,与此
同时“双碳”政策和“能耗双控”政策的持续推进,市场供需关系失衡,行业景
气度回升的同时,部分行业限电限产、原材料上涨等加剧了企业经营压力。面对
当前政策、经济形势带来的巨大挑战和机遇,公司凭借着自身研发创新实力、全
产业链优势、产品技术优势,克服不利因素,把握市场机遇,在既定发展战略指
导下完善和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工作,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市场需求,叠加国际疫情、全球
经济形势对境外产能的限制,电极箔、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旺盛,带动了电极
箔产品价格上涨和销量提升,同时通过优化客户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
降本提质以及节能降耗等方式进一步增加经济效益,电子新材料板块营业收入实
现同比增长 58.22%。化工板块整体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67.69%,其中氯碱化
工随着经济形势向好,在下游需求复苏带动下,产品需求增加,驱动产品价格和
销量齐升,第四季度因能耗双控等政策因素影响市场供需平衡,叠加大宗原料价
格上涨,进一步推动基础化工产品价格上涨,促进了公司化工板块业绩增长;制
冷剂受原料价格大涨、限电限产政策影响,产品价格全线上涨,虽受限于成本的
同步上涨,业绩情况未彻底扭转,但已较去年亏损状态有较大改善。而合金材料
板块虽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成本压力,但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
构,持续改善工艺技术,优化客户结构,提升毛利率等措施,使得电子铝箔、钎
焊箔等产品销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3.15%。医药制造
板块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初期,中国国内人口流动性降低,医院的诊疗活
动数量、处方量及药品销量也随之下降,核心产品可威为主要用于等级医院销售
的处方药,其销售量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而下降,导致医药制造整体营业
收入同比下降 61.08%,影响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出售医药资产,聚焦优势产业
    鉴于医药制造板块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持续不利
影响,为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压力,明晰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的长期核
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
及其控股子公司香港东阳光出售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阳光”)所持有的东阳
光药 51.41%股份。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广药、香港东阳光签署了《重大
资产出售交割备忘录》,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本次重组的交割日。自交割
日起,相关标的资产的权利义务、分享收益分别转由广药、香港东阳光享有和承
担,东阳光药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尚余部
分支付对价及相关利息、部分标的资产未交付完毕,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交易对
方推进相关工作。
   2、强强联合,推动 PVDF 产能布局
    报告期内,为把握锂电池市场需求带来的机遇,公司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以合资公司乳源东
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作为基点,整合公司与璞泰来的优质资源,共同推进 PVDF
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扩大 PVDF 及其原材料 R142b 的配套产能,以更好地满足
市场需求。其中,本次合作涉及的增资事项于 2021 年 7 月实施完毕,璞泰来持
有氟树脂公司 60%的股权,公司持有氟树脂公司 40%的股权,氟树脂公司之后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享有氟树脂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
合作涉及的产能扩建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计划由氟树脂公司投资新建 2 万吨
/年 PVDF 与 4.5 万吨/年 R142b 项目,其中一期已取得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
革局的项目备案及广东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1 万吨
/年 PVDF 与 1.8 万吨/年 R142b 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3、推进项目建设,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公司各扩建、新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公司在
乌兰察布市布局的中高压化成箔扩建一期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入生产,72 条化
成箔生产线处于满负荷运行,二期项目建设安装同步推进,基本完成主厂房及辅
助车间工程建设以及 12 条生产线的主体安装工作,截至报告期末,乌兰察布公
司已建成投产化成箔生产线共计 84 条,年产能 2500 万㎡,为公司抢占化成箔市
场占得先机;公司与 UACJ 的电池铝箔合作项目第一批设备已正式投入批量生产,
产品已通过日系客户松下、村田、与特斯拉配套的国内宁德时代等行业高端客户
的认证审核,目前已向村田、特斯拉等公司开始量产供货。部分铝电解电容器通
过技术改造,产能提升。
    此外,为推动公司电容器产业发展,把握市场机遇,经政府招商引资,公司
与浙江省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铝电解电容器项目合作协议》,计
划在东阳经济开发区投资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建设铝电解电容器、超级电
容器生产基地,并于 2021 年 10 月完成了项目公司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的工商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已就该投资项目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并取得建设用地以及完成了相关建设许可证、环评、能评批复工作,进入项目动
工建设期。
   4、坚持研发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推动核心产业的新
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进程。在电极箔方面,公司通过不断技术升级、工艺线路改
进对标国际先进技术,持续优化产品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性能水平,开发的高速
机高压腐蚀箔高阶产品可取代国际同类高端产品,同时基于降低国家能耗管控对
电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公司加大力度进行具有更高节电效率节能工艺的开发。此
外,公司布局的积层箔已进行样品生产,并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技术标准与东
洋铝、路碧康进行网络视频协调沟通,制定了积层箔与积层化成箔规格书,路碧
康提供的积层箔样品电容器经过终端客户的测试,产品性能达到客户的使用要
求,目前积层箔已基本具备了量产推广条件。在电容器方面,主要针对光伏市场
产品、车载/充电桩产品、工控变频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的开发,通过客户、销
售、工厂、研发四位一体,准确把握市场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在合金材料
方面,高压箔实现迭代研发,开发的固态电容器用低压产品性能领先,电子箔热
轧工序工艺优化成功,提升产品性能,提高生产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固态电容器用高速变频低压软态腐蚀箔关键技术研发及应
用”荣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高比容固态电容器低压软态腐蚀箔高速制造
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荣获 2021 年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铝
电解电容器用高性能阳极氧化膜制造技术及应用”荣获 2021 年广东省电子信息
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加强内控制度和组织结构,形
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自纠自查内部控制度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并积极
整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均能亲自出席公司每次董事
会议,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地行使权
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董事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均能得到充分执行,并取
得良好效果。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积极、独立履行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实事求是,在公司的发展思路和规范运作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在重大的决策
上发表各自的独立意见,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正确性。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议案进
行审议并形成了相关决议,董事会严格根据决议的内容进行了实施。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21 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积极安排相应工作
并落实,推动重大资产出售等项目的工作,认真贯彻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及 2021 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思路
   (一)发展战略
    东阳光长期坚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依靠高端的人才配备、先进的软硬件设
施以及扎实的研发实力保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以产品发展趋势为引导,
以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研发、与国内外领先技术企业建立长期合作
关系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在原有产业上的技术与工艺,提高原有产品品质和技
术含量,巩固公司原有产业的市场地位。同时,依托公司相对成熟的产业链群继
续向细分领域延伸,逐步优化公司产品组合,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目前公司已形成“电子光箔-电极箔-铝电解电容器”的一体化电子新材料产
业链、空调热交换器产业链和氯氟循环经济产业链,且在相关核心产业领域取得
举足轻重的发展地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剥离医药制造业
务,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定位,集中精力与资源做强优势产业,扩大产业优势。
同时,在“十四五”时期,公司将紧跟国家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以及发展壮大
战略新兴产业的步伐,在精细制造成熟产业、巩固国内细分市场的同时,深化相
关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积极在变频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拓展新业务,
坚持创新,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培养优秀的研发人才,掌握关键技术
诀窍,大力推动公司在研项目,孵化优质产业并逐步淘汰落后产能,调整并优化
公司的产业结构,加快建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平台公
司,为股东及社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二)经营计划
    2022 年,公司将以把握市场机遇,做强优势产业,持续增强盈利水平为经
营主线,坚持效益优先,联通研发、生产、采购、销售各关节,推动新技术新产
品产业化,为市场提供优质产品和差异化服务为宗旨,开展各项工作:
    在经营方面,(1)电子新材料板块:深挖细分产品细分市场,把握当前市场
机遇,借助项目扩建,扩大生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2)合金材料板块:优化
产品结构,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生产比重,重点推进全球独创的 0.06mm 超
薄 MB 单层翅片钎焊箔、电池铝箔的市场拓展工作,同时通过聚焦核心客户,提
升优质客户占比,坚决淘汰低价值客户,提高产品利润水平;(3)化工产品板块:
紧跟下游优势产业,布局各级产品的规划、结构,积极寻求介入新能源等高端市
场;同时,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降低货款回笼周期、提升终端客户比例。
    在研发创新方面,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聚焦电子新
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工作,并结合公司现有产业和技术上的优势以及未来
市场需求,持续推进锂电池正极材料、氟树脂材料等电池材料的开发工作。重点
加强生产与研发联系,联合进行技术优化、设备升级、样品分析和性能测试,推
进积层箔等在研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实现研发和生产的有效衔接。同时,以替代
进口为目的,紧跟下游终端市场需求,积极寻求技术合作机会,提升产品性能,
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差异化、更具竞争优势的高端产
品。
    在项目建设方面,紧贴公司产业布局,结合市场以及公司产业发展需求审慎
开展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对于公司现有的电容器、超级电容、化成箔、
电池铝箔等产品扩建项目,及时跟踪建设进度和情况,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投产,
对于已经投产项目如钎焊箔、电池铝箔、乌兰察布化成箔生产线等加快实现产能
释放,充分发挥其优势,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市场需求开展后续项目建设。
    在管理方面,公司继续开展精益化、集约化管理,围绕智能化及自动化制造、
设备改造升级、加强品质监控与改进、成本控制、员工素养养成、安全生产、环
保治理等多方面展开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高效运作,提高生产效率
和资源有效利用率,实现降本节耗。紧跟“双碳”政策,加强能源管控体系建设,
从夯实能源管理基础、加强技术节能、强化人才培养、严格落实管理制度等方面
着手,全面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行业市场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
况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把握市场机遇,通过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扩大
生产规模、实现产能释放,提高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进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李宝良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股东作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十次会议,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分别形成的决议如下:
    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拟修改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说明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
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2020年运
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3、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6、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期解决公司与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叉持股的议案》;
    7、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
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意见的议案》;
    10、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
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
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
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3、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
    2021 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药”)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阳光药”)226,200,000 股内资股,向香港东阳光销售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
持有的东阳光药 226,200,000 股 H 股“全流通”股份,合计占东阳光药总股份数
量的 51.41%。
    上述出售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事宜。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
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
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
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并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7、委托理财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
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2021年度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超额
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8、票据池业务
    为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
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开展了票据池业务。年度内公司累计票据池质押票据总额虽大,但在任何时点票
据质押、抵押的票据余额均未有超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情形。
    三、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督促东阳光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监督东阳
光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工作。
    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会议,对重大资产投资、产权变动、财务决算、
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事项,监事会对决策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即是否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制度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及时发现问
题,提出意见,防止有损公司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各位股东:
    一、主营收入情况
    2021 年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2,797,806,209.58 元 , 比 2020 年 的
10,370,617,536.68 元增长 23.40%。
    二、利润实现情况
    2021 年实现利润总额 921,281,461.57 元,比 2020 年的 1,014,523,797.54
元下降了 9.19%;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874,057,503.49 元,比 2020
年的 415,703,088.58 元增长了 110.26%。
    三、其他指标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6%
   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2.88 元
   3、每股收益:0.29 元/股
   4、资产负债率:59.13%
    四、资产及负债情况
    期 末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22,156,117,725.94 元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12,980,574,973.44 元 , 非 流 动 资 产 9,175,542,752.50 元 ; 总 负 债
13,100,609,589.55 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8,669,656,741.60 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覃继伟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阳光
科)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其中:
    覃继伟先生:高级会计师,中国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南昌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社会导师,江西省
新联会理事,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1991 年至 1994 年,煤炭部株洲洗煤厂
工作,先后任出纳、会计、会计主管;1994 年至 1998 年,湖南省株洲市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先后任助理审计员、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1999
年至 2000 年,受湖南省财政厅指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何铁文苏汉章
会计师行研修国际审计与会计;2000 年至 2002 年,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湖
南分所副总经理,负责湖南区审计业务;2002 年至 2008 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
事务所董事兼副所长;2008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
所副所长;2009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
2014 年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娟女士:2005 年至 2006 年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
取得国际经济法(IBL)法学硕士。2016 年 5 月参加第 43 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广东理正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9 年至 2018 年 6 月担任广东礼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
师;2022 年 1 月担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入选全国中华
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广东省首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东莞市首批涉外律师人
才库及珠海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成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
行政咨询专家、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付海亮先生:1996 年 1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武汉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 年 5 月至今,
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
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 5 家。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及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
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
程序及相关权利及义务,保证了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且我
们三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1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独立董事
在重大投资决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1、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覃继伟              12           12           10            0          0
谢娟                12           12           10            0          0

付海亮              12           12           10            0          0
    2021 年度,我们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
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21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

    3、2021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六次,我们均现场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东阳光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二次,我
们现场参加了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关于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战略委员会一次,我
们现场参加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战略规划的议案》;提名委
员会一次,我们现场参加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推荐张红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深圳市东
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唐新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
案》《关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李义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提名张光芒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提案》《关于提名王文钧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
于提名钟章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提名覃继伟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推荐谢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
提名付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年审见面会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内组织召开了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
师的视频沟通会,独立董事覃继伟、谢娟、付海亮和年审会计师陈继平参加了沟
通会。三位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到:2021 年度财务报表年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公
司的经营形势、资产投入、盈利状况、经营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关注事项
和问题解决办法。我们对公司应收款项减值、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与煤矿相关长
期资产及丙肝业务(伏拉瑞韦)资产组的减资测试、狮溪煤业煤矿资产组减值测
试、东阳光药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的估计、持有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55%股权的核算及公允价值等,并提出了相关建议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等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
价格或评估价格协商作出的,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
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于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
董事和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产业扩产及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其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同时,2021 年度
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披露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基本工资、基本福利+年终奖励”
的模式发放,符合公司相关的薪酬制度,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相符。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
披露工作。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
一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金额 20,971.05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视同现金分红 20,971.05 万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50.54%。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
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含回购股份金额)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东阳光关于
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张寓帅、郭梅兰对基
于公司 2018 年重大资产重组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再次进行
了修改,对于海外制剂业务以及广东东阳光药业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光药在境
内合作产品业务的合作模式安排进行了补充承诺;鉴于在承诺期限内公司未能找
到合适第三方、控股股东因发展需求无法以现金方式受让或回购相关股份、且前
期无适用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后达成的解决交叉持股的初步方案尚需进一步确
定,预计无法在原承诺期内完成解决交叉持股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公司 2018
年重大资产重组所出具的关于解决公司与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交叉持
股的承诺事项进行延期并补充承诺。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核查,认为上述承诺修改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对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关联方的其
他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的事项。对于需
长期履行的承诺,如规范关联交易及现金分红等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均持续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
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
时、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真进行了
阅读,表示认可。我们将继续履行督促义务,积极有效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
行与评价工作,要求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
学习和深入理解,组织内部合规培训,改正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持续实施。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
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1 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进行了认
真调查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
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
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从各自的专业角度为公司的发展献计
献策。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职责,继续加强学习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合作,继续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财务总监   钟章保
各位股东: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
674,832,410.63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850,116,534.22 元,分配
红利 0.00 元,提取盈余公积 285,011,653.42 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 3,239,937,291.43 元,资本公积金 1,297,970,372.42 元。
    鉴于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在电容器、电池铝箔等项目有较大金额投资,
且公司于 2019 年、2020 年实施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 100,895.10 万元,在综
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
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建议公司 2021 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
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基于 2019 年、2020 年实施回购股份,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67.19%,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经理   李义涛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
进行,这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仍然需要一定的关联交易,公司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和必需的原则,确定 2022 年度关联交易。2022 年度具体关联交易如
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向关联方购买燃料和动力
    因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
化成箔”)、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宜昌电池箔”)需要控股股东之控股
子公司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给其供电、供蒸汽,预计交易金额为
369,755,100.00 元。
    定价政策及依据:电价参考湖北省物价局鄂价环资【2017】92 号文上网电
价,结合宜昌市物价局对宜东电[2011]1 号文的回复确定;蒸汽定价根据宜都市
物价局的文件批复确定。
    (二)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以及提供服务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东阳光实业”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受托管理公司
出售制冷剂、氮气、化工产品、设备备件等产品,提供包装印刷、物流、租赁等
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68,883,627.20 元。
    定价政策及依据:包装印刷采用成本(主辅材料、加工费用、包装运输)加
成 25%-35%;物流根据物流市场行情定价;氮气成本加成 10%;设备备件按市场
价格执行;化工产品、制冷剂按成本加成结算;物流、租赁服务按照市场价格结
算。
    (三)委托关联人加工
    因生产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委托控股股东受托管理公司
乳源南岭好山好水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消毒水,预计交易金额 2,500,000.00 元。
    定价政策及依据:包材费按照成本计算,加工费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向关联人转售燃料和动力
    因地域供电集中竞价需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后,转售给同
一地区的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受托管理公司,预计交易金额 28,310,838.72 元。
    定价政策及依据:依据与供电部门的结算电价
   (五)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深圳东阳光实业控股子公司及受托管理公
司购买智能坐便器、山泉水、工业品等产品,接受其提供酒店餐饮会议、污水处
理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33,530,000.00 元。
   定价政策及依据:酒店客房价格按照当地 4 星级酒店市场价格计算,酒店餐
食价格按照市场毛利定价法计算,其余按照按市场价结算.
    二、其他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小额维修服务
    因生产需要,公司及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的部分子公司的建筑维修改
造工程,由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总包承建,预计工程款 32,687,544.18 元;宜都化成箔及宜昌电池箔的部分建筑
维修改造工程,由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山城水都建
筑”)总包承建,预计交易金额为 7,300,000.00 元。
    定价政策及依据:按照招投标定价
    韶关山城水都建筑、宜都山城水都建筑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
托管理公司,所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会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    覃继伟
各位股东: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
一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我们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0 年上市公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司(含 A、B 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项目组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成员                                                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东阳光
                                                               ( 600673 )、 云 图 控 股
项目合
          彭卓      2015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1 年    ( 002539 )、 川 能 动 力
伙人
                                                               (000155)等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东阳光
                                                               ( 600673 )、 云 图 控 股
          彭卓      2015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1 年    ( 002539 )、 川 能 动 力
签字注
                                                               (000155)等上市公司审
册会计
                                                               计报告。
师
                                                               近三年签署川能动力
          张超      2014 年    2011 年    2011 年   2021 年    (000155)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质 量 控 暂未拟定
制复核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50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
    185 万元,和上年保持一致。2022 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
    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
    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九: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经理   李义涛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参控股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 2022 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
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45.97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
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序号            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公司            担保额度(亿元)
   1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21.05

   2      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17.10
   3      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13.78
   4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10.68
   5      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10.88
   6      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                      12.50
   7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12.10

   8      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6.00
   9      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3.54
   10     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1.20
   11     东阳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80
   12     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0.50
   13     茌平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0.25

   14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3.40
   15     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1.79
   16     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7     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                              9.9
   18     桐梓丰瑞贸易有限公司                                 0.50
   19     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0.50

   20     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0.50
   21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祝家坪煤业有限公司                  0.50
   22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青岗坪煤业有限公司                  2.00
   合计                                                        141.47
    上述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进
行调剂使用。
    2、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乳源氟树脂”)为公司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 40%股权,璞
泰来持有其 60%股权。
    因乳源氟树脂的融资需求,需其股东璞泰来及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
方式包括由璞泰来与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由璞泰来提供全额担
保后公司以所持股权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具体以业务实际发生时所确定的担保
方式为准。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等比例担保及反担保额度)不超过 4 亿元
人民币。
   (2)乳源县立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乳源县立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立东电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
40%的股权,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0%的股权,立敦电子科技(惠州)有
限公司持有 20%股权。
    因立东电子的融资需求,由其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为 0.5 亿元。

    上述为参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为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
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
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一、2021 年度实施情况
    2021 年,累计票据池质押票据总额为 35.68 亿元,票据池合计融资总额为
35.69 亿元。公司累计票据池质押票据总额虽大,但在任何时点票据质押、抵押
的票据余额均未有超出 30 亿元。
   二、本年度预计情况
    预计 2022 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票据池额
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2021 年,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出售,东阳光药不再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自此,公司不再从事医药制造行业业务。经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发展战
略及业务经营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有效地实现对公司的全面管理,提高
董事会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因本次成员调整的原因,董事唐新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董事委员会
成员。唐新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在此深表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选以下人员作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邓新华先生:男,54 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0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
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阳
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 12 月 17 日至今担任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10 月 26 日至今担任北京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08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一、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办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九为特别决议,需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有效;议案
七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其中议案十一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监票人负责监票及计票。
    四、投票股东按表决书中注明的填写方法对议案填入“同意”或“弃权”或
“反对”意见,最后将表决书投入投票箱。请将股东姓名、股东帐号和所持有股
数填入表决书中相应的栏目。错填或漏填均视为无效。
    五、本次大会议案表决的投票及计票的全过程,由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场见证。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监票人名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
本次大会的监票及计票工作。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所持股数:
      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6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1.01                        邓新华

说明:
      1、股东及代理人请按选票中注明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意见
之一,在相应栏目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画“√”即可。
      2、对同一议案表决时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均不填写或同时
在两个栏目,甚至三个栏目上填写的,视为对该议案放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