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06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067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 议案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 议案二《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 议案三《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六、 议案五《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七、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八、 监票人名单;
九、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0:00 准时召开,会期一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
议室。
主持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红伟先生。
序 号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执 行 人
第1项 介绍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宣布到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比例 董事长 张红伟
第2项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第3项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董事长 张红伟
审议议案一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4项 董事长 张红伟
的议案》
审议议案二《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第5项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董事长 张红伟
议案》
审议议案三《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第6项 董事长 张红伟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第7项 董事长 张红伟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8项 审议议案五《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第9项 关于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0 项 审议监票人名单
董事长 张红伟
注:监票人对表决投票进行清点
第 11 项 宣布表决票清点结果及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第 12 项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长 张红伟
第 13 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第 14 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回答股东提问 董事长、财务总监等
第 15 项 宣布大会结束 董事长 张红伟
议案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171,202.82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
并 报 表 口 径 未 分 配 利 润 5,464,906,731.18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3,080,066,828.28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截
至目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2,908,899,23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785,402,792.37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25.8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 104,998,028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该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为响应“共同富裕”的号召,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增
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激发公司的发展潜力,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拟实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拟不超过 200 人,股票规模不超过 10,499.8028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8%,其中首次授予 8,679.10 万股,预留 1,820.7028 万股,
具体股份数量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
选人、聘请律师等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融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变更股票规模、调整购买价格、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或减少持有人、
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
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
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
购买、出售、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等,并签署
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执行、修改或终止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长 张红伟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合规地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内
容如下:
1、投保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
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 58 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一、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办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议案,
其中议案 2-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议案 1 和 5 须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有效。
三、监票人负责监票及计票。
四、投票股东按表决书中注明的填写方法对议案填入“同意”或“弃权”或
“反对”意见,最后将表决书投入投票箱。请将股东姓名、股东帐号和所持有股
数填入表决书中相应的栏目。错填或漏填均视为无效。
五、本次大会议案表决的投票及计票的全过程,由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场见证。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监票人名单
(在大会表决前通过)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
本次大会的监票及计票工作。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 (监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书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所持股数:
对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
序号 议 案 内 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说明:
1、股东及代理人请按选票中注明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意见
之一,在相应栏目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画“√”即可。
2、对同一议案表决时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均不填写或同时
在两个栏目,甚至三个栏目上填写的,视为对该议案放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