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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2-11-0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97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合作矿床的相关权证获取以及实施矿产地质勘查、建设,矿产品质、含
量等,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3、公司目前暂无锂资源相关矿产地质勘查及建设业务,合资公司的未来发
展规划涉及的技术来源、工艺路线、人才储备、业务拓展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4、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
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桐梓
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与广汽零
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部件”)、遵义能源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遵义能源”)签署了《合资合同》,拟在贵州省遵义市共同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
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从事相关矿产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的投资管理
经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其中狮溪煤业持股 47.5%,广汽
部件持股 47.5%,遵义能源持股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投资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汽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进
      注册资本:147,891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08-29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28 楼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摩托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
车零配件零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货物进出口
(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
含仓储);物业管理。
      控股股东: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
      关联关系:广汽部件与狮溪煤业及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遵义能源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程程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11-08
      注册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与兴遵大道交汇处遵义市规划设计院
7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
营。(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煤炭开采;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现制现售饮
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
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
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
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
发;选矿;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土壤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
供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关联关系:遵义能源与狮溪煤业及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名称
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楚米镇蒙山路 14 号
    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人民币,其中狮溪煤业持股
占比 47.5%,广汽部件持股占比 47.5%,遵义能源持股占比 5%。
    经营范围:(1)许可项目:矿产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2)一
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
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制造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经营范围的最终表述应以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汽零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丙方:遵义能源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一)经营目的和原则
   1、充分发挥合资当事者三方的资源优势合作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相关矿产地
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的投资管理经营。
   2、三方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情况下,有序推进合资公司取
得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狮溪镇铝多金属(锂资源)矿床(下称“合作矿床”)矿
产资源的探矿权,并实施矿产地质勘查及后续采矿权的获取。
   (二)注册资本及缴付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
资比例如下:
   1、甲方出资额为 9,500 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现金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总
额的 47.5%,拥有合资公司 47.5%的股权。
   2、乙方出资额为 9,500 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现金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总
额的 47.5%,拥有合资公司 47.5%的股权。
   3、丙方出资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现金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总
额的 5%,拥有合资公司 5%的股权。
   (三)组织架构
   1、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
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2、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 2 名,乙方提名 2 名,独立董事
1 名 。董事的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后,经股东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确认后可
以连选连任。
   3、合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机构内设置总经理 1 名、由乙方推荐;设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1
名,由甲方推荐。
   4、合资公司设立两名监事,甲方、丙方各委派 1 名。监事的任期为 3 年。监
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四)排他性
   1、合资当事者三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资公司应作为合资当事者从
事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狮溪镇铝多金属(锂资源)矿床矿产资源的探矿权获取、
矿产地质勘查及后续采矿权获取等业务的唯一主体。
   2、与任一合资当事者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合资当事者以外其他方是该合资
当事者的同业竞争者。
   3、未经合资当事者三方一致同意,任一合资当事者及其关联方均不得与其他
合资当事者的同业竞争者在合作矿床上从事相同、相似或相关的业务。
   (五)经营期限
   合资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10 年,自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六)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违反本
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其他两方可以对此提出纠正要求。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
的书面纠正通知后,60 天以内不纠正时,依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守约方有权要
求合资公司解散。
   除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
司章程或因其过失使合资公司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合资公司和其他方赔偿损
失。
   (七)争议的解决
   自合资当事者一方书面通知其他两方之日起 60 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提请仲裁。该仲裁的裁
定为终局的,仲裁裁决对提诉方和被诉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系基于充分发挥投资各方的资源优势,在充分
利用当地丰富的锂资源的基础上开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及经营,符合合资各方的
长远战略规划及利益。本次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的
战略布局,巩固新能源材料的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合作矿床的相关权证获取以及实施矿产地质勘查、建设,矿产品质、含
量等,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3、公司目前暂无锂资源相关矿产地质勘查及建设业务,合资公司的未来发
展规划涉及的技术来源、工艺路线、人才储备、业务拓展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4、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
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协议各方将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在具体合
作事项上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以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