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精神,本着对公司广大中小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除年报披露内容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对外担保程序均合法合规,公司没有 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 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1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覃继伟 谢娟 付海亮 2023 年 4 月 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