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0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3-15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4 月 7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
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
的《东阳光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
润 3,239,937,291.43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76,095,019.40 元,分
配红利 785,402,792.37 元,提取盈余公积 17,609,501.94 元,2022 年末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 2,613,020,016.52 元,资本公积金 1,873,827,227.33 元。
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半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8,540.28 万元,占公
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3.17%。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
段、实际经营情况、项目投资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
展,建议 2022 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
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基于公司 2020 年实施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 20,971.05 万元以及 2022 年半
年度现金分红 78,540.28 万元,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度)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17.85%,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
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一年,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1 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
涛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 3000 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5%,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
的《东阳光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3-17 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3-19 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
的《东阳光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 2023-18 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
的《东阳光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
阳光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23-20 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
的《东阳光关于 2023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 2023-21 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 37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
量续贷额度为 18.5 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 18.5 亿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
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3-22 号)。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
光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临 2023-23 号)。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预计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
形成的,旨在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
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遵义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邓新华、李义涛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
光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预计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临 2023-24 号)。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以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 2023-25 号)。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
的《东阳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3-26 号)。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3-27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