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关于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9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0-08-20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0-015
关于向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申请9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持有上海交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9.1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
公司主业发展项目建设,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向交运集团申请提供人民
币(下同)9000 万元的一年期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的80%,即年利率4.248%。
二、关联方介绍
交运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099,410,000 元,营
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43290,法定代表人为陈辰康先生,公司住所上
海市恒丰路258号二楼。其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
理、水陆交通运输、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产权经纪。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由交运集团提供一年期9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2、关联交易标的定价原则: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的80%,即年息4.248%。
3、合同期限:本次委托贷款自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期限为一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以较低的成本费用筹措资金,为公司拓展市场,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征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书面确认和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申请提供人
民币9000 万元的一年期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80%,即年利率4.248%。
本次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项目建设的支持,有利于公司
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也有利用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拥有稳
定充足的现金流量用于生产经营和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将由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商业银行具体实施,交易价
格低于国家颁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
确认和认可。关联方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也未发现
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向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9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协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O 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