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五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1-03-17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 2011-015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二 O 一一年
三月十六日在上海市平武路 38 号三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0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在此之前,也没有发现参与 201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核通过了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提出《公司 2010 年经营工
作总结暨 2011 年经营工作安排》、 关于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四、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的各次会议,参加股东大会,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内容的讨论。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运作。公司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司强化了内控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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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了较为全面的、符合公司实际的公司内控体系基本框架,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较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
务风险。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勤勉
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政
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2010
年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财务管理规范,公司 2010 年年度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了生产
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10 年度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为此,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上
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
六、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07 年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与募集资金使用说明中披露的情况一致。
七、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执行情
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体
现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八、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协议,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行为遵守市场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
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九、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被担保的
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资金和其他重大
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因此,公司的担保风险将始终处于受控
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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