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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运股份: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丰路地块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告2012-07-17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 2012-023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丰路地块
               土地收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推进城市规划开发建设,合理有效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拟依法对上海交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交运高速客运站有限公司拥有的恒丰路 258 号地块实施土地收
储,并向上海交运高速客运站有限公司合计支付土地使用权收购补
偿款人民币 16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 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伟良
    住所:上海市沪太路 655 弄 1 号
    举办单位:上海市闸北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开办资金: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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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和业务范围:强化政府调控土地资源的手段,促进区域内土
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支持城市建设和旧区改建。对区域内集体土地,
存量、闲置国有土地等进行收购、储备。
    2. 上海交运高速客运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客站公司”)
    法定代表人:莫少峰
    住所:浦东南路 3843 号
    注册资本:4126 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凭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
    高客站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高客站公司位于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 258 号的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涉资产拥有房地产权证。土地总面积 5267
平方米,建筑面积 6560.14 平方米。
    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 13,970,000.00 元,房屋建
筑物和附属设备账面原值合计为 40,832,742.74 元。截止 2012 年 5 月
31 日,上述资产账面净值合计为 33,223,102.09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
购储备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市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
    乙方:交运股份及高客站公司
    2. 定价政策
    根据上海财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一级资质)出具的沪财瑞房
估(2012)0118 号《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 258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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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时点 2012 年 5 月 31 日,本次交易所涉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为人民
币 8690 万元。
    在此基础上,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该地块全部土地使用权收购补
偿款为 16000 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为人民币 8690
万元;其他各类一次性补偿为人民币 7310 万元。
    3. 合同款支付进度
    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0%的收购补
偿款人民币 4800 万元;乙方将上述地块的房地产权证连同地块现有
的相关资料原件移交给甲方后,甲方立即向乙方支付 30%的收购补偿
款人民币 4800 万元;在乙方交地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剩余的 40%收购补偿款人民币 6400 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可以进一步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获得主业发展所
需要的资金,有利于公司加快新项目的拓展,也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
的最大化。
    本次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大,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约 3100 万元的净收益,增加约 4000 万元的
资本公积。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 25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合同;
    (2)沪财瑞房估(2012)0118 号《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 258 号
房地产估价报告;
    (3)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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