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2-23
证券代码: 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 2016-042
债券代码:122205 债券简称:12 沪交运
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转
让持有的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游览公司”)全部 5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或“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上海东洲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上海浦江游
览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 0993156 号]
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准(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上浮 10%范围内进行
交易,转让价格为 3925.59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
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全部 50%的股权交易构成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的金额与范围均在股东
大会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6-018)和
《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006)之内,所有关
联交易均已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均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下。本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
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
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升业绩,保障股东权
益,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浦江游览公司全部 50%的股权,以 3925.59
万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给控股股东上海交运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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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股权转让方为本公司,受让方为控股股东交运集
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
本公司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全部 50%的股
权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的金额与范围均
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16-018)和《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 2015-006)之内,所有关联交易均已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
均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的 5%以下。本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注册号:91310000132263849G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
注册资本:143993.3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恒丰路 258 号二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水陆交通运输、
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产权经纪。
2.公司名称: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100001334143114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
注册资本:86237.3924 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工业园区民冬路 239 号 6 幢 101 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汽车货物运输装卸,公路省(市)
际旅客运输,二类货运代理,汽车修理,汽车机械配件制造、销售,
工程机械及专用汽车制造、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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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近三年来,交运集团经营状况良好,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0.97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5.71%,资产总额 114.42 亿元;2015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85.77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10101132312065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新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2 年 5 月 4 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153 号
营业期限:自 1982 年 5 月 4 日至 2022 年 5 月 3 日
经营范围:浦江游览业务,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限浦江游览
1 号船经营),船舶供餐(含熟食卤味,限中国太平号、全球通号船经
营),船舶供餐(仅备餐,不含熟食卤味,限浦江游览 5 号、浦江游
览 6 号船经营),船舶供餐(仅备餐,限新春江号经营),船舶修理,
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除金银制品)、照相器材、集邮用品。
登记机关: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浦江游览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0 50
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250 25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0
上海星引投资有限公司 25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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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000 100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会师报字[2016]第 5041
号审计报告(二年又一期),浦江游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
元)。
2016 年
序号 指标 2014 年 2015 年
1-10 月
1 总资产 113,307,644.83 105,537,662.13 106,176,073.33
2 所有者权益 51,147,273.48 53,004,406.76 64,218,299.51
3 营业收入 60,225,716.94 62,814,058.20 59,918,944.94
4 净利润 1,403,334.78 1,857,133.28 11,178,525.99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会师报字[2016]第 5041
号审计报告,以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浦江游览公司账面所
有者权益为 6421.83 万元。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
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拟股权协议
转让涉及的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东洲
资评报字(2016)第 0993156 号],以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
按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浦江游览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137.44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拟以此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上浮
10%范围内进行交易,按照 50%股权比例计算,确定为 3925.59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协议主体和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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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各方以及约定的交易价格,详见关联交易概述。
(二) 支付方式
本次关联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三) 交易安排
经与受让方协商,交易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
日<含当日>期间,浦江游览公司如果因实现盈利或亏损以及因其他原
因而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部分权益由受让方交运集团按照持股比例
享有。
根据浦江游览公司 2016 年 12 月 15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同意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浦江游览公司全部 50%股权转让给交运集团,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 交易生效条件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并办理浦江游览公司工商变更手续等事项。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因、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因
近三年来黄浦江游览行业市场混乱无序,管理多头且管理力量分
散、信息反馈渠道不畅。随着上海市整合黄浦江沿岸土地、码头资源
的规划政策出台,涉及浦江游览公司龙船停靠泊位发生变化,浦江游
览公司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所得资金还可用于其他主业发展的项目,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回报率将得到提高;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
源配置,也有利于本公司整体股东价值的提升。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将获得股权转让对价 3925.59 万元。
上述收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主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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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出售所持控股子公司浦江游览公司的全部 50%股
权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为浦江游览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其理财,或浦江游览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关联
交易)的议案》。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曙杰先生、
朱戟敏先生以及张正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
进行审议和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如下独立
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事先已审议并同意。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事项所得资金还可用于其他主业发展的
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回报率将得到提高;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也有利于本公司整体股东价值的提升。
2、本次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资产已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评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拟以此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上浮
10%范围内进行交易。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守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制度》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
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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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同意本次交易的最终转让价格是以公司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准, 上浮 10%范围内进
行交易,转让价格为 3925.59 万元。
2、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所得资金还可用于其他主业发展的项目,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回报率将得到提高;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
化资源配置,也有利于本公司整体股东价值的提升。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发现存
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
浦江游览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上海
浦江游览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转让
公司所持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书
面审核意见;
5、《上海浦江游览有限公司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上海浦江游
览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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