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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运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2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 2020-013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 O 二 O 年四月十
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二 O 二 O 年四月二十日在上海市恒丰
路 288 号 10 楼 1020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名,实到监事 4 名,实际
参与表决的监事 4 名。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王晨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邹颖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
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许剑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监事填补缺额前,邹颖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
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邹颖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监事候选人简历:许剑敏先生,1965 年 2 月出生,汉族,大学,E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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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师,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临港
新城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处
副处长,临港集团管理中心外派经理,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临港集团政府协调办副主任、标准化管理办
公室主任。
    许剑敏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的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秘书赵金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秘书职
务。根据工作需要,聘任邵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秘书。
    公司监事会对赵金生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邵煜女士简历:1973 年 11 月出生,汉族,大学,经济师,中共党员。
历任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及人力资源部科长、高级主管、党委干部部高级主管。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核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
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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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核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出的《公司 2019
年经营工作总结暨 2020 年经营工作安排》、《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
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
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经营者 2019 年度考核的议案》、《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授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项目用途变更、结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
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17 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七)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决策审批程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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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八)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授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同
意继续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
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继续
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继续授
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九)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变更、结项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变更、结项,是根据市场
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
变更、结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
变更、结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的各次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
司重大决策内容的讨论。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规范运作,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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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法律法规,
忠实勤勉执行公司职务,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建立了有效的内控
制度,财务运作规范,会计事项的处理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十二)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所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等事项均属合理、
必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执行
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
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行为。
   (十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
规定和协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
守市场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维护了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四)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
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
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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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决策审批程序,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十六)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在保证生产经营计划正常实施以及不影响日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通过进行
适度的保本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和谐发展。被担保的公司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
资金和其他重大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十八)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订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
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二 0 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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