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76 公司简称:交运股份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 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该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运股份 600676 钢运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以刚 曹群耿 办公地址 上海市恒丰路288号 上海市恒丰路288号 电话 63172168 63178257 电子信箱 jygf@sh163.net jygf@sh163.net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 公司一手做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改革调整,积极作为,保持企业经营运作正常有序,努力把疫 情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降到最低。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方面:公司是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一级企业,与国内外各类专业物流企业 开展紧密合作,物流运作网络覆盖广泛,运输能力和运营范围基本实现全国通达无障碍。公司持续 推进与大集团、大客户、大企业联手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了道路货运与物流业务结构,大力发展 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城市配送、汽车物流、贸易物流等新兴重点物流业态。 道路客运与旅游服务方面:公司是全国道路旅客运输一级企业,拥有各类中高档大客车 600 余辆,核准长途客运线路 500 余条,线路辐射 16 个省市。形成以上海长途客运东站、上海长途客 运西站、上海长途客运南站和上海长途客运北站为中心向四周延伸的客运站点网。长途客运车辆 2 逐步向节能型、智能型、豪华舒适型发展,不断满足乘客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出行需求。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方面:公司是汽车维修行业一类企业,拥有奥迪、沃尔沃、一汽大 众等知名品牌 4S 服务店,以及专业汽车修理厂、维修网点,形成了具有汽车销售、车饰、维修、 保养技术咨询、汽车俱乐部、培训服务、质量检测、汽车配件零售批发功能的专业化、特色化的 经营网络,是上海地区著名的以乘用车销售和汽车维修为主的汽车后服务经销商。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方面:公司拥有二十多年的汽车零部件开发和制造经验,是国内 最早参与轿车零部件本地化生产的企业;拥有上海地区中山南二路、金桥、川沙、白鹤、安亭和 山东烟台、辽宁沈阳、湖北武汉、湖南长沙等生产基地;拥有众多技术性能先进的制造设备,专 业从事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部件、车身及车身附件总成、汽车座椅骨架、汽车座椅调角器和高速列 车座椅骨架的制造和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为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等国内 外知名品牌汽车制造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8,357,336,617.50 9,079,154,364.38 -7.95 9,173,489,021.40 营业收入 7,770,320,856.64 8,696,352,000.84 -10.65 9,669,446,641.44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7,770,320,856.64 / / /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4,698,171.48 126,767,292.63 -261.48 326,102,097.59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51,251,381.73 7,449,224.40 -4,815.27 154,158,319.0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592,818,763.27 5,836,785,239.94 -4.18 5,810,576,483.00 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28,684,705.61 487,508,359.74 8.45 428,386,491.40 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2 -266.67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2 -266.67 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 2.18 减少5.76个百分点 5.7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78,338,770.30 1,976,004,125.23 2,258,188,389.58 2,257,789,57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141,073.37 -7,626,698.98 -3,074,094.72 -43,856,30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4,500,499.94 -34,801,741.67 -18,455,695.59 -143,493,444.53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71,400.77 38,566,155.52 173,799,316.30 243,647,833.0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1,46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9,80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 售条件的 (全称) 增减 数量 (%) 股份 数 性质 股份数量 状态 量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0 328,271,846 31.92 0 无 0 国有法人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0 155,373,195 15.11 0 无 0 国有法人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3,350,000 39,598,649 3.85 0 无 0 其他 周麟骅 10,001,200 10,001,200 0.9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0 9,173,669 0.89 0 无 0 其他 刘伟 56,300 7,777,600 0.7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朱建明 6,836,810 6,836,810 0.6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朱照荣 6,700,000 6,700,000 0.6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海埃森化工有限公司 5,931,146 5,931,146 0.58 0 无 0 其他 方海伟 3,769,000 3,769,000 0.3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报告期内,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上海久事(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上述 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注:报告期内,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350,000 股股份进行了转融通出借业务,该部分股 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2021 年 3 月 22 日,上述转融通出借股份已全部收回。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 (1)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改革【2020】 164 号《关于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为贯彻落实《上海 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发挥资源协 同效应,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 公司管理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将上海交运(集 团)公司的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事任免权)委托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资产 收益权、章程修改、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 散、申请破产、发行债券)除外。该项委托管理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底。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的《上海交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公告》(临 2020-021)。 (2)2020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上海 交运(集团)公司有关产权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改革(2020)424 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 决策部署,为更好地推动上海交运(集团)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经市领导同意,上海市国 资委所持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全部产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产权划转 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准。自沪国资委改革(2020)424 号文下发之日起,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托管关系自动解除。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完成了本次全部产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通知书》,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出资 人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 公司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直接控股股东仍为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详情请见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6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部产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0-03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摘要(修订版)》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全部产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临 2021-003)。 (3)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上海久事(集团) 5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将其 持有的交运股份 225,445,653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交运(集团) 公司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021 年 2 月 25 日,上海交运(集团)公 司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过户登记书确认书》。 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完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变更为上海久事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保持不变。 详情请见 2021 年 1 月 20 日、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http://www.sse.com.cn)《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0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海交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上海交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运(集团)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 2021-005)。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服务业、制造业各板块都受到新冠疫情严重冲击;下半年起虽有所好转, 但受到全社会复工复产进度、产业链恢复缓慢的影响,与预算目标、上年同期水平相比仍有较大 差距。2020 年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冲击,特别是 2020 年上半年,部分 企业停产停业,经营业绩同比出现了大幅度下滑: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在疫情期间承接了本市、 外地部分防疫物资、医疗物资、民生物资等运输任务,但制造业等生产物流业务严重下滑;道路 客运与旅游服务根据政府要求暂停省际道路客运业务近 50 天;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生产计 划放缓,武汉等基地阶段性停工停产;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因市民减少外出和通勤,市场有 效需求不足。下半年以来,公司亏损金额虽然逐步收窄,但宏观环境依然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 市场需求回暖仍有待时日,物流、旅游、汽车等相关产业仍面临较大挑战,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77.70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 亿元。 2020 年是交运深化改革实施年。公司围绕“六保”“六稳”要求,面对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 保持定力,提振信心,坚持“两手硬、两手赢”,抢时间、抓机遇、补损失,推动主业改革发展。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宝武湛江 BOO 项目稳定增长,参与主建“享运共配城市物流服务平台”, 打造以城市配送为主体的线上配送平台,进一步做好非急救项目合作方案论证。完成罗氏医药、 拜尔医药、上药等配送项目新一轮招标,冷链商超业务总体平稳,优化物流综合体项目投资和建 设方案。报告期内,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3.60 亿元。 道路客运与旅游服务:优化客运班线和运力配置,加紧游运融合,加大定制班线推广,努力 应对沪苏通铁路开通影响,加强长三角道路客运企业密切合作。报告期内,道路客运与旅游服务 6 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51 亿元。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针对业务滑坡和产能放空等问题,以止出血为目标,加强业务 对接,组建联合团队,以车身件板块为重点,探索改善方案,促进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汽车零 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5.50 亿元。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积极组织各店通过线上平台及在线服务等方式拓展用户服务范围 及用户体验方式,组织了多场 55 购车节、618 大促专场、夜市购车等全部或多店联合活动。报告 期内,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24.57 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管理层批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 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 则,企业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 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或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 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 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 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1)应收账款中质保款项,将其从“应收账款”项目调整至“合同资产”项目列报。 将因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款项从“预收账款”项目调整至“合同负债” 项目列报,相关税金计入“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列报。 (2)据和客户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担运输的,本公司负责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 定的地点并承担相关的运输费用,该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且控制权在送达客 户指定地点时转移给客户。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本公司将承担的运输费用记录为销售费用,2020 年 1 月 1 日起,该运输为本公司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其费用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2、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 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 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 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 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 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 3、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 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 69 家子、孙公司。具体 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全称: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元湖 日期: 2021 年 3 月 26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