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股份:关于接受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提供的7500万元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09-03-13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2009-003
关于接受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提供的7500 万元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持有上海交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9.1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
公司日益扩展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财务费用,交运集团拟通过商业银
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下同)7500 万元的一年期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交运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099,410,000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43290,法定代表人为陈辰康先生,公司住所
上海市恒丰路258号二楼。其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
管理、水陆交通运输、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产权经纪。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由交运集团向公司提供7500 万元一年期的委托
贷款。
2、关联交易标的定价原则: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下浮20%。
3、合同期限:本次委托贷款自董事会批准后的二天内实施,期限为
一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以较低的成本费用筹措资金,为公司拓展市
场,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征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书面确认和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由控股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一年期
的委托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20%,公司也无需提供担保、
抵押等附加条件。本次关联交易将为公司开拓新市场、建设新项目提供
必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
用,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将通过具有国家认定资质的银行实施。关联方董事刘
世才先生、郭大成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也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交运(集团)公司向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7500
万元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