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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海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25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19-009

 债券简称:海尔转债          债券代码:110049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300,749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30,074,900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
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2,390.95 万元后的余额为 298,358.05 万元,实收募集
资金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登记服务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
行费用合计 355.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002.48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和信验字(2018)第 000090 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引领消费升级,冰空等产线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151,122
   2     践行大厨电战略,成套智慧厨电产能布局项目                 57,730
   3     布局“一带一路”,海外新兴市场制造基地建
                                                                  46,809
         设项目
   4     提升创新能力,超前研发实验室、COSMOPlat
                                                                  45,088
         工业互联网平台与 U+智慧生活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300,749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9,633.12 万元等额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限于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
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并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
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岛海尔本次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海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