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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海尔: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 2019-030
债券代码:110049           债券简称:海尔转债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8),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简称
“海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
创智”)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的首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总额不低于 27,000
万元且累计增持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创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 73,011,000 股公司股份,增持的股份种类为 A 股,增
持均价为 14.94 元/股,增持金额 1,090,500,482 元(含手续费等);海尔集团及其包
括海创智在内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76,559,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40.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增持主体:海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海创智。
   (二)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海创智未持有公司的任何股权。
   (三) 增持计划情况:2018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
发展及对公司经营前景的信心,海创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
间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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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27,0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海创智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19 年 5 月 9 日,海创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股份占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公司总股本
                             (股)       (元/股)         (元)
                                                                            比例

  海创智      集中竞价     73,011,000         14.94     1,090,500,482     1.15%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
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
为:海创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
申请的情形,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
记手续(若需要);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一)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本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海创智的增
持计划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8、临 2018-039、
临 2018-064、临 2018-074、临 2018-076)。
    (二)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海创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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