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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21-01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午
  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 118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1、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
  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
  程,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
  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历
  次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
  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


                                      1
认真审核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意见,认为其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
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进行有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
交易的进行方式是公平、合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海尔智家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
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效果。
    (五)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宜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方
案设计、估值定价、对价支付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完成后,增强了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促进了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海尔电器在
包括客户、业务、资源等在内的各个方面的整合效果良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A 股年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 2020 年
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的 H 股年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审核意
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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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截至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承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海尔智家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3.66 元(含税)。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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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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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监事王培华先生、明国庆先生已退休,根据其申请,在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其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王培华先生、明国
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提名刘大林先生、马颖洁女士为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其
简历附后:
   刘大林,男,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历任海尔集团电热产品本部热水器开发部开发员、海尔集团电热产品本部电热
科研所研发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型号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海尔集团团委副书记,2015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纪委副
书记,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海尔集团公司纪委常务副书记。
    马颖洁,女,生于 1969 年。助理政工师,曾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团委
干事、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干事、青岛海尔洗碗机有限公司顾服综合部接
口人,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党群负责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后附附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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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改,以进
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序号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修改依据或原因
                                   第二条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第二条 监事会依照《公司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
         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 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下职权: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
         1、检查公司的财务;       书面确认意见。应当保证公司及
         2、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
         期报告进行并提出书面审核 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
         意见;                    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
         3、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
         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 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
         为进行监督;              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
         4、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接申请披露;
         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 2、检查公司的财务;
         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关主管机关报告;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根据《证券法》第
   1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八十二条和《公司
         7、列席董事会会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章程》修改
         8、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
         讼;                      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9、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
         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 持股东大会;
         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师帮助复审。              7、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 讼;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8、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 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
         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 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
         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 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
         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 计师帮助复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
         司承担。                  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
                                   师等专业人员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当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自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自本公司
         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待 股东大会通过,并待公司境外上市 公司 H 股上市事
   2
         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宜已完成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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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议事 事规则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监事
    规则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监 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
    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


    条文中全部涉及“经理”、“副
3                                均修订为“总裁”、“副总裁”   与章程表述一致
    经理”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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