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21-031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在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 118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
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
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尔集团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原金融服务协议”),以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物业出租框架协议》《物
业承租框架协议》《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产品及物料销售框架协议》《产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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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采购框架协议》《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以下统称“其他关联交易协议”)
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前述协议的期限如下:(1)原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至(i)公司 H 股股票
上市之日起计一年或(ii)2021 年年初召开之公司 2020 年股东周年大会(以较
早发生者为准)当日,根据实际情况,公司 H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系 2021
年 12 月、公司 2020 年股东周年大会于 2021 年 6 月召开,因此,原金融服务协
议有效期至公司 2020 年股东周年大会止;(2)《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长期
有效;(3)除原金融服务协议和《知识产权许可框架协议》之外,前述其他协
议的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于以上背景及公司业务实际需求,公司拟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续签《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并提请审议该协议项下的未来预计关联交易拟发生额度。其他关
联交易协议将按原约定及申请额度继续执行。
对此,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更好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
司与海尔集团等拟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公允、客
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
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
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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