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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021-06-2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加强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同时,子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锁

定原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采购及生产的实际情况,在金融市场开展期货与期权交易,通

过买/卖期货合约及期权合约对原料价格进行锁定,规避现货交易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确

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稳健操作,不得进行投机。

    第四条 公司每年年度套期保值总量及资金额度须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必须在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套期保

值总量及资金额度内进行。

    第五条 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必须获得公司书面批准,套期保值交易账户由公司大

宗套保业务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套期保值交易由公司大宗套保业务相关部门统一操作。不对

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间内部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建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工作原则、方针;
    (二)负责审议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及年度报告,提交相关会议审议;

    (三)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四)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五)审定套期保值业务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工作原则和方针;

    (六)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七)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设组长、交易员、

分析师、会计、资金调拨员、风险控制员等合适岗位。各岗位人员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

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订、调整套期保值计划、交易方案及资金需求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三)负责组织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

    (四)负责定期提交套期保值书面工作报告及编制年度报告。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八条 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实行逐级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领导小组负责决

策本办法额度内的、依照本办法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及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处理;领导小组授

权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执行套期保值方案;工作小组组长发出交易指令,在组长无法及时下达

交易指令的情况下,由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小组成员下达交易指令,事后经工作小组组长

确认,所有指令下达必须有书面记录。

    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结算单确认必须由公司签署的指定授权人员操作。如果上述授权

人员发生变更,新的操作人员必须获得同等书面授权后方可履责。

    第九条 如被授权人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书面撤销原授权,并由工作小组通知业务相

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十条 公司授权领导小组在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计划范围内审

批,超过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总量后,再发生套期保值交易需要事先

履行前述审批。



                               第四章       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 套期保值方案制定

    (一)工作小组根据公司年度、季度等经营目标、生产情况、销售状况、产品库存数量、

成本等情况、原材料供给与需求情况、市场风险情况、及市场趋势等综合因素制定套期保值

方案,包括年度方案、季度方案以及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制定的不定期方案;

    (二)套期保值方案应明确套期保值价格和数量、期现指定关系、所需资金、运行周期、

套期保值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 套期保值方案审批

    (一)工作小组负责拟定套期保值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批;

    (二)领导小组成员自收到套期保值方案申请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三条 套期保值方案执行

    (一)工作小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如果需要对已经

批准的方案进行调整,应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根据套期保值方案,工作小组每个交易日开盘前交流市场信息、研判市场、商讨

交易策略等,并制定日交易计划;日交易计划包括当日行情分析、拟交易期货交易合约和期

权交易合约、价格及数量等内容,经工作小组组长批准后执行;

    (三)由于市场情况变化导致获批套期保值方案无法执行,工作小组应及时上报领导小

组并评估是否对该套期保值方案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套期保值账户管理

    (一)套期保值账户管理包括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以下简称“交易账户”)管理和套期保

值专用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资金账户”)管理;

    (二)工作小组负责交易账户的开立、注销及日常交易管理;财务部负责专用资金账户

的开立、账金划转、结算和票据管理;

    (三)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只用于经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不得有外借、担保等与套期保

值业务无关的活动;

    (四)专用资金账户、交易账户仅用于办理交易、交割中发生的资金收付,不得办理现

金支取;

    (五)财务部负责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专用资金账户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的期货和期权开户及经纪合同签订程序

    (一)工作小组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和提供期权定价服务的公
司,推荐给领导小组,作为公司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的备选经纪公司;

    (二)领导小组从中选择确定业务合作期货经纪公司和提供期权定价服务的公司;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和提供

期权定价服务的公司签订经纪合同,并办理开户工作。

    第十六条 资金管理

    (一)套期保值资金只能在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与专用资金账户之间往来;

    (二)财务部负责审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中资金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监察资金账的资金

动态,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做好资金预算和现金流管理;

    (三)财务部根据已审批套期保值方案将套期保值所需资金及时转入专用资金账户、交

易账户。

    第十七条 交易管理

    (一)工作小组根据经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择机交易;

    1.每个交易日开盘前,工作小组根据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制定日交易计划,报工作小组

组长审批;

    2.如行情超出日交易计划预期,根据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工作小组组长可盘中下达交

易指令;

    3.风险控制员审核每日交易计划或盘中交易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如不符

合,立即汇报领导小组;

    4.交易员根据经批准的日交易计划或交易指令单进行交易,日交易计划或交易指令单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合约、交易方向、价格、数量、开平仓等;

    5.每笔期权交易成交后,交易员应于 2 个交易日内及时将期权交易对手提供的交易确认

书等打印,并传递给风险控制员进行复核,并审核是否符合日交易计划及套期保值方案,如

不符合,立即汇报领导小组;

    6.期货交易成交后,交易员填写交易明细表,包括合约、数量、方向等内容,风险控制

员进行核实,并审核是否符合日交易计划、交易指令单、及套期保值方案,如不符合,立即

汇报领导小组。

    (二)交易总持仓不得大于套期保值方案确定的上限,其中,期货交易保证金占用不得

大于交易账户权益的三分之二;

    (三)由于市场变化或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比例等原因,保证金占用超出上条规定时,工

作小组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在领导小组的授权范围内,向公司申请增加保证金;或决
定是否办理仓单质押用以抵做保证金,并报告相关领导。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等通过日常及专项监督、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对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的风险控制政策和内控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并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和重大风险。

    第十九条 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流动性储备等,保证套期保值业务正常

进行;套保工作小组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二十条 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监控资金风险的变化情况。资金风险测算系统包括

以下要素: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含货币资金及仓单质押资金)数量、持仓均价、浮动盈亏、

可用保证金(含货币资金及仓单质押资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为应对行情

朝不利方向变化公司可能追加的保证金数量等。测算周期包括日、周、月等,相关报告提供

公司财务部等。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一)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组长,工

作小组组长同时上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联系不到工作小组组长时,交易员直接向领导小组

报告;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控制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1)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3)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4)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5)公司套期保值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6)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7)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显著增加;

    (8)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交割能力造成显著影响。

    (二)风险处理程序:

    1.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对措施,超过领导
小组授权权限的,立即上报公司对应审批层级的会议;

    2.工作小组与其他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一)当发生属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通知经纪公司,并由经纪公司及时采

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再向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直接损失;

    (二)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告工作小组组长,

由其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工作小组组长指示交易员采取相应的操作,该操作要求能消除

或尽可能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境内外套期保值

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发文及批复文件等档案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

-保管期限至少 7 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