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04-10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阳煤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的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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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㈠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主要为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
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阳煤
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1.29%,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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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
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风险评估、内部
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业务层面主要为筹资
活动、投资活动、营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及贸易业务、资
产管理业务、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
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
管控、安全生产、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营运资金、担保业务、财
务报告、销售与贸易业务。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2011年4月1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l期)中的指导精神,公司在报告年度
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评价,未将公司2014年度并购的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并购的山西
三维丰海化工有限公司包括在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内。
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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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一般以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来确
定。通过比较内部缺陷所影响的财务数据的金额与企业财务报表的
重要性水平,判定该缺陷的类型。
⑴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本级主体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选取最低值为财务报表重
要性水平。
表 1 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标准
财务指标(合并) 重要性水平
总资产 0.5%
所有者权益 3%
营业收入 1%
净利润 5%
⑵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
对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者已经导致的财务报表中某科目的
错报、漏报或者损失的影响金额进行分析,即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
进行分析,以该数额占企业整体重要性水平的比重判定内部控制缺
陷的类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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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占重要性比例 缺陷认定
≥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大缺陷
占整体重要性比例的 30%-100% 重要缺陷
<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30% 一般缺陷
⑶在实际进行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时,还要充分考虑定性因素。
①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行为;已经发现并
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
改正;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外
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等。
②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
间后,整改不全面,不彻底;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
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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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准。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
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
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
员流失严重、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
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等。
㈢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
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
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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