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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阳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6-03-09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与《关于选举新一届独立董事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闫文泉、姚瑞军、程彦
斌、张立军、李广民、武跃华,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泉、李端生、孙水泉,经审
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符合担任公
司董事的条件。
    2、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经审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
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名)的提名,
并同意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海泉(签名)           陈静茹(签名)             田祥宇(签名)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