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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煤化工: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向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1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向
 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阳煤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阳煤恒
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向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该关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
面影响。
    3、鉴于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不符合被担保方相关要求,我们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的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阳
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向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端生(签名)           孙水泉(签名)            李海泉(签名)




                                                      2017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