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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煤化工: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编号:临 2017-04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修订稿)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
证监会2015年12月30日下发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1号),阳煤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煤化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采取
的相应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前述相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56,786,906 股增至 2,375,981.952 股,增加 619,195,046
股;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影响如
下:


                                                        2017 年       2017 年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发行前)    (发行后)

   公司股本(股)        1,756,786,906 1,756,786,906 1,756,786,906 2,375,981,952

期初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54,859.91       459,445.24    369,450.32    369,450.32

期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59,445.24       369,450.32    381,652.88    581,652.8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4,332.82         -90,851.56     12,202.56     12,202.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47              -0.5170        0.0695        0.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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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0.95%            -21.92%       3.25%        3.16%

     假设公司 2017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12,202.56 万元,则本次非公开发
行后公司 2017 年每股收益将由 0.0695 元/股下降为 0.0675 元/股,净资产收益率
由 3.25%下降为 3.16%。

     以上财务测算基于以下假设:

     1、2017 年度阳煤化工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按照公司 2017 年半年报
报告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6,101.28 万元*2,即 12,202.56 万元。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该财
务预计数据仅用于即期回报下降风险提示,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计算 2017 年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假设本
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在 2017 年 11 月末已完成,以此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的全面影
响;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0 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

     4、本次发行数量为 619,195,046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的股份数量为准;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度,2017 年度暂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
益。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6、因公司留存收益为负,未考虑现金分红;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偿还银
行借款并产生效益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得到改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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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得到进一步提高。由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大幅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三、公司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及投产运营,公司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要求进行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中。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设立台账,详
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使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

    (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借助国家发展新型煤化工的政策,以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
竞争力为中心任务,以体制、技术、管理创新为动力,提升自身企业的技术能力,
增强深加工能力,积极拓展新型煤化工产业,以求打造企业新的产业高地与利润
增长点。在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
力发展和应用清洁工艺和清洁产品。

    (三)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制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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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四川证监局《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辖区上市公
司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分红
事项的政策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等。
公司 2012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1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
程》有关现金分红条款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
策的条款,明确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细则,以及对利润分配的决策
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调整、利润分配的监督机制做出了进一步制度性安排。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
股东回报规划》,对股东回报作出了合理规划。

    未来公司将持续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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