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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煤化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2017-10-14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5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

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到会董事为:冯志武、

程彦斌、姚瑞军、白平彦、李广民、武跃华、李海泉、李端生、孙水泉)。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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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
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了关于公司党委的章节,
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
条款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
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其分管的工作部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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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
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
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
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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