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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报告(摘要)1993-12-31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报告(摘要)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1993年度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确信本报告摘要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东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DongXin  Electrical  Carbon  CO.,LTD
    (2)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东光路22号 
    邮编:643000
    22  Dongguang  Road  Zigong,Sicuan,China  Postcode:643000
    (3)法定代表人:沈梦周
    (4)工商登记号:20395676-6
    税务登记号码:川自税二字G112400号
    (5)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代码:600691
    (7)股票托管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8)会计师事务所:成都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红庙子街60号
    (9)法律顾问:四川省投资与证券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49号物资大厦10楼
    (10)股东接待日:每周星期五(节假日顺延),
    上午8:30-12:00
    电话:(0813)223600-204
    传真:(0813)226861
    (11)公司资料索阅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东光路22号公司办公大楼董事办
2、公司基本情况
    (1)经营方式:制造、自销
    (2)经营范围:
    主营:电碳制品、机械密封、粉末冶金
    兼营:机械加工、房地产及其它工程施工、物资贸易、汽车客货运输及修理、印刷、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等第三产业。
    (3)主营业务及规模:公司的电碳制品、机械密封、粉末冶金产品形成三大系列11大类138个品种的产品,为国民经济14个部分、211个行业提供配套服务。
    (4)主要物业:公司占地面积13.71万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510台套,多数为国内先进的专用电碳生产设备。
    (5)年末在册职工2747人,各类专业人员659人,占总人数的23.99%,中高级人才229名,比上年增长38.7%,其中高级人才52名,比92年增长33.3%;高级工人、技师共144名,比1992年增长26.32%,中级工人637名,经引年增长6.34%。
    (6)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经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八八年成立的自贡市和全国电碳行业首家上市股份制企业,公司原主体厂东新电碳厂是1965年根据第一机械工业部(65)机密七字931号文筹建,并于1970年正式投产,1982年根据自贡市政府自府函(1982)22号文,将自贡市机床附件厂、自贡粉末冶金厂并入东碳厂成立东新电碳公司,1988年公司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88年7月经自贡市自府函(1988)72号文批复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同年9月1日,经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为股份制企业,并颁发营业执照,1989年经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自人行金(1989)字第370号文批复同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1800万元,1990年1月8日,原公司正式更名为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无变化,所持股份截止1993年12月31日无变动。
二、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93年比92年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  11660.52 5475.84 4007.63          112.94
 税后利润       1912.57  738.65  550.30          158.93
 资产总计      21029.79 8553.01 7721.20          145.88
 股东权益      11692.70 4229.06 4047.19          176.48
 每股权益(元)     2.173   1.018    1.00           109.2
 每股收益(元)      0.35   0.178   0.136           96.63
 每股红利(元)     0.279   0.151    0.10           96.56
 股东权益比率%    55.60   49.45   52.42           12.44
 净资产收益率%    16.36   17.47   13.60           -9.36
注:每股收益是按全面摊簿法(即以年末股本数)计算的,如按加权计算,则该项指标93年应为每股收益0.40元。
三、总经理报告摘要
1、一九九三年经营业务情况:
    199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60.5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6.61%,比上年增长112.9%;实现利润22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2.27%,比上年增长158.92%;全员劳动生产率28796元/人.年,比上年增长73.2%;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100%;万元产值能耗1.43吨标煤,比上年降低32.13%。每股税后利润按股本形成时间加权平均为0.40元,平均每股资产净值为2.137元。主导产品T641碳片生产、销售400吨,经引年增长185.69%,由于产品质量过硬,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利润达30%以上。
    同时,九三年,公司全面开展了16项新产品、3项重点科研项目和7项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的研制和开发,其中:
    (1)M165碳石墨和浸银石墨获机械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2)镶嵌石墨获自贡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3)《换热器国内外发展及应用》论文获自贡市科技进步四等奖。
    (4)有六个新产品通过上级鉴定,有六个项目通过公司鉴定。
    (5)浸锑石墨在连续三年保持40万产值的情况下,九三年完成47万元。
    (6)T642合同订货完成38万元。
    (7)公司专利产品M551九三年产值完成53万元,九三年度,公司共完成新产品产值237万元,比上年增长80.9%。
2、1993年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2)大型石墨制品项目,计划投资1300万元,实际投资755万元,部分投产,93年创产值400万元,利税100万元;
    (3)T641碳片生产扩能,计划投资3300万元,已投资1919万元,部分投产,93年新增产值2700万元,利税1080万元。
    (4)金刚石及制品生产,计划投资500万元,实际投资409万元,试生产成功,年生产能力275万克拉金刚石,94年正式投产,预计产值400-500万元;
    (5)浸铜碳滑板,计划投资500万元,完成投资74万元,已部分投产;
    (6)成都经贸大楼,已投资924万元,主要用作产品转运、销售窗口及商业贸易、餐饮、旅馆、旅游等多种经营,这是公司由单一产业向“一业为主、多元经营、全面发展”战略转变的重大举措。
    (7)收购了原都江堰猕猴桃公司在我都江堰分厂的股权,该分厂由原来的合资变为公司独资。
3、一九九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993年公司利润总额为22500811.07元,按15%上交所得税为3375121.66万元,根据1994年4月17日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12568.94元提取公益金956284.47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313752.72元可分配普通股股利109443083.28元,国家股及法人股每股分红利0.20元,个人股每股派送红股0.2股。具体分红派息情况详见本公司公告。
4、九四年公司方针目标:
    规范运作严管理    多元经营重科技
    五湖四海唯才举    超亿保三大发展
    一是继续规范股份制运作,按规范化要求推进企业股份制试点,深化公司内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修定、完善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体系,抓好东碳二厂、三厂、都江堰分厂等全资企业新的承包工作,同时重点选择一些单位进行划小核算单位,严格经济核算,降低成本费用,实施分厂式经营改革试点。
    二是实施“一业为主、多元经营、全面发展”战略,加速产品结构调整,九四年组织好T641和高纯石墨制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抓好8个重点产品的研制推广应用工作:(1)浸金属碳滑板;(2)30平方米、40平方米系列块孔式换热器、列管式换热器;(3)汽车电刷引进线电刷;(4)人造金刚石;(5)连铸石墨;(6)摩托车(125型)机油泵;(7)橡胶四氟密封产品;(8)大型块孔式石墨换热器基料。同时抓住东碳第二次创业机遇,加快经贸大楼、T641扩能、都江堰高纯生产线、试制车间特种石墨生产线、新建石墨化工部、金刚石车间投入正常生产等六个工程建设,确保按进度如期完成。
    三是坚持“以人为中心、人才兴企”观念,唯才是举。着重培养一批科研、经营、金融、证券、商业等各类人才。同时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四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实现利润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3.3%。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总股本5471.54万元

    国家股:  1840.19   万元    占股本总额33.63%
    法人股:  1831.35   万元    占股本总额33.47%
    个人股:  1800      万元    占股本总额32.9%
    (其中内部职工持股176万元,占9.78%)

    截止93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3732户,其中国家股一户,法人股东44户,个人股东13687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单位名称            持股(万股) 占股本%
 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840.19   33.63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300    5.48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00    3.66
 自贡市银河贸易公司                        200    3.66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市支公司              100    1.83
 东方电器集团财务公司                      100    1.83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100    1.83
 自贡市邮电局                               50    0.91
 四川省烟草公司自贡市分公司                 50    0.91
 成都华能物资供销公司                       50    0.91
五、财务报告
(一)1993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成会师审字(1994)第04号
    我所接受委托,对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1993年度的利润表及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审计。
    我们的审计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的规则(试行)》实施的,包括对会计报表的审查、会计帐簿的查阅和会计记录的抽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后附已审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注释公允地表达了贵公司相关时点的财务状况及截止1993年12月31日止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有关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会计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与前期一致。

                                              成都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朱达明  贺颐享
                                              1994年2月2日

    注:199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1993年度利润表已于199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注释
    (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帐本位币: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4、会计计价基础:按权责发生制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5、存货:公司实行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6、固定资产及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评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分类法计算,其年折旧率如下所示:

        项目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
    机械设备                               8.33
    动力设备                               7.14
    动力设备                               9.1
    工具器具                               7.14
    其它设备                              12.5

    7、在建工程:公司在建工程系兴建中“85技改工程”、“石墨化厂房”和待安装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均按成本值入帐。此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及建设期内雉资金所支付的银行利息等。
    8、税项:
    (1)增值税:公司自1993年1月1日起,按产品销售收入14%计算,扣除生产耗用外购项目(系规定扣除项目)已纳税额计缴增值税。
    (2)城市维修建设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额的7%和2%计算缴纳。
    (3)所得税: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自府函(1992)138号文批准,公司缴纳所得税税率为15%。
    (4)其它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9、销售收入:公司销售实现的确认原则为买卖双方签订之销售合同已生效,以产品(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有关款项已如数收到或得到收取货款的权利并出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10、坏帐准备:从1993年起,按年末应收帐款科额5‰计提。
    (会计报表注释)
    注(1)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7390603.09

    其中: 
    银行存款                    7378957.41
    现金                          11645.68
    2.短期投资
                单位               人民币(元)    备注
    工行自贡市信托投资公司       10200000.00    委托贷款
    中行自贡市信托投资公司       20000000.00    委托贷款
    自贡市财源公司                4800000.00    委托贷款
    建行自贡市支行                5000000.00    委托贷款
    其他                          6330000.00    委托贷款
    小计                         46330000.00
    3.其他流动资产          21281.22    外汇额度折款
    4.坏帐准备             173120.81
    5.应收帐款净额         

    应收帐款明细户共1257户金额36850344.50元,帐龄一年以上的有9293613.06元,对其中余额较大的(15万元以上的)的明细户进行了通函询证的有:

    河北省临泉水泵厂                   630580.90元
    天津市律师电碳厂                   202618.92元
    红河洲磷肥厂                       151208.86元
    石家庄潜水电泵厂                   657667.46元
    长沙汽车电器厂                     689492.40元
    陕西秦岭电器公司                   515721.32元
    冶金部燕郊金刚石公司               629980.05元
    杭州塘栖磨料磨具厂                 436563.60元

    6.预付货款
    主要是预付购置设备款
    其中帐龄一年以上的有31户计2154272.49元
    7.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明细户共156户,对金额较大(含20万元以上)的并进行函证的有:

    自贡市保险公司                    1734217.42元
    东碳公司                           286738.51元
    自贡市机械用碳研究所               906614.91元
    自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700000.00元
    东碳二厂实业公司                   543701.92元

    成都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有关经办人和两间关联进行询证,其余明细户为个人暂借业务费较多,经部分抽查结果,显示属实。经查帐龄超过一年以上的款项共62户3669198.48元。

    8.待摊费用                740144.51元
    金刚石试制费              521700.00元
    其他                      218444.51元
    9.存货                  22784288.88元
    库存材料                11154308.30元
    其中:原材料              5609031.82元
    机电                      535026.23元
    化工                      153688.30元
    钢材                     1542060.65元
    其他                     3324501.88元
    库存商品                 6474961.37元
    其中:产成品              4907579.62元
    自制半成品               1567381.75元
    在产品                    128141.39元
    委托加工材料             4439790.08元
    在途材料                  132915.83元
    流动资产合计           146334659.92元
    注(2)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单位或项目    投资比例    投资额(元)
    自贡市碳素厂           20%        416924.91
    市建行信托公司          3‰        50000.00
    市交通银行              5‰       200000.00
    东新包装制品厂         15%        130000.00
    国库券             利率6%         218581.00
    国库券             利率4%         290039.50
    国库券                12%        1020000.00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利率6%         461570.00
    重点企业债券       利率6%          74340.00
    特种国债           利率6%         301430.00
    二十年期电力债券                    5000.00
    合计                             3167885.41
      注(3)固定资产(人民币/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043923.08     8695789.28      10348134.10
    机器设备      34125625.35    15192150.57      18933474.78
    运输设备       2605448.16      851642.16       1753806.00
    管理设备       2190115.12      847223.86       1342891.26
    辅助设备       1920861.51     1025471.57        895389.80
    合计          59885973.52    26612277.58      33273695.94
    注(4)在建工程
    主要项目          预计投资(元)     已投资(元)    预计完工时间
    石墨制品技改项目   4600000.00      1024232.84    95年12月
    综合办公楼         3200000.00      4026609.67    94年1月
    一车间石墨化工房   2500000.00      4026609.67    94年6月
    二车间碳片扩能      300000.00       319591.07    94年5月
    金刚石车间         5000000.00      4088891.46    94年6月
    二厂办公楼         1500000.00        55170.00    94年10月
    成都经营部        30000000.00      8591554.00    96年6月
    125油泵技改工程    345000.00       206289.46    94年6月
    三分厂200m综合楼   800000.00       132394.87    94年12月
    其他在建工程                       3947441.80
    合计              50045000.00     23409725.20
    注(5)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土地使用权                   4111982.00
    注(6)流动负债
    1.应付帐款合计     1764839.39元    应付各单位原材料款
    2.预收货款合计     9735064.31元    预收订货款
    3.其他应付款     
    市财政局             13000000.00元
    住房基金               392991.26元
    综合开发公司结算款   27119879.59元
    暂收光荣村房屋款       600790.00元
    其他                  4689888.08元
    小计                 45803548.93元
    4.应付福利费合计      -348517.33元
    5.未交税金
    所得税                 -32782.83元
    增值税                 538533.44元
    营业税                  -1427.08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4703.42元
    房产税                  17386.59元
    土地使用税               1484.22元
    小计                  5524697.76元
    6.其他未交款
    教育费附加              4561.34元
    能源交通基金          186428.75元
    预算调节基金          108174.44元
    交通建设基金          103472.31元
    工业发展基金          757298.42元
    地方重点建设基金       19075.24元
    主副食品建设基金        1330.72元
    小计                 1222341.22元
    7.预提费用合计        302565.02元
    动力费(水、电、气)    120000.00元
    大修费                182565.02元
    8.专项应付款合计     1131390.70元      为科技三项拨款
    流动负债合计        82855930.00元
    注(7)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单位           项目      人民币(元)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利率 
 工行自贡市支行   八五技改借款 10400000.00 92.12.30 95.12.30 9.15‰
 工委信托投资公司 三厂借款       115000.00   92.4.2   94.4.2 8.46‰
 小计             -            10515000.00                         
(三)1994年溢利预测鉴证报告    成会师审字(1994)第60号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编制的1994年度溢利预测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和计算方法进行了审核,贵公司编制的溢利预测表系贵公司根据1993年度已经审计的帐目和1994年贵公司的预测而编制的。
    我所认为:就会计原则和计算方法及贵公司现已具备的各项基础、能力而言,上述溢利预测系根据贵公司作出的基准和假设而妥善编制的,也是稳健的,其所依据的会计原则和计算方法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以反映贵公司1994年度的预期效益。

                                           成都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达明  贺颐亨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三日

(四)1994年溢利预测

    项目                     1994年
    主营业务收入           12000万元
    利润总额                3000万元
    税后利润                2550万元
    每股收益                   0.466元

    注:每股收益指标按93年12月31日股本5471.54万股计算。
(五)溢利预测之基准和假设
    基准:
    1、本溢利预测是根据成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本公司1990年-1992年度实际完成和本公司1993年1月至12月30日会计报表反映的各项基准、能力、潜力和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各项计划及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审定而编制的。
    2、本溢利预测是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在各重要方面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原则相一致,本着求实、稳妥的原则编制的。
    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财务或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生产无因严重的生产技术问题而受到严重不利影响。
    3、本公司溢利预测期内的有关利率、税率无重大变动。
    4、公司计划投资项目能按期实现或完成,而无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名称               投资额度(万元)    投资比例(%)
    1.东新电碳二厂(自贡机械密封厂)           282              100
    2.东新电碳三厂(自贡粉末冶金厂)           202              100
    3.东新电碳厂都江堰分厂                  1325.83           100
    4.自贡市碳素厂                            41.6924          20

七、其它事项
    1、第二次股东会于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工作报告;(2)公司财务工作报告;(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改选董事会、监事会;(5)关于授权董事会开展股票在上海上市的议案。
    2、本年度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诉讼事项。
    3、公司注册师、法律顾问、注册地址无变更。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