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3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以
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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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8 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
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
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事项符合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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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转让物流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需求,相关交易定价公允,且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现
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具体详见
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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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
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
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且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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