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3-30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审议 24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 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第九届监事会
1 1月3日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 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1)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相关事项
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 3 月 23 日 2)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第八次会议
案
3)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 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8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第 九 届 监 事 会 4)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4月3日
第九次会议 5) 关于公司收购东百瑞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7)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
4 4 月 26 日 1)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十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5 6 月 26 日 1)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第 九 届 监 事 会 1) 关于调整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8月7日
第十二次会议 合伙人的议案
1)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第九届监事会
7 8 月 23 日 2)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十三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
8 9 月 28 日 第 九 届 监 事 会 1) 关于转让物流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1-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四次会议 2)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
3)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4)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的议案
5) 关于对东百坊巷大酒店装修改造的议案
第 九 届 监 事 会 1)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 10 月 25 日
第十五次会议 2)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 对会议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
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
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 对经营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经
营计划、重大投资、财务决算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
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 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 对管理人员的监督
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
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年度履职主要意见
-2-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一)关于公司依法独立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
主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
的督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
程》,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检查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负责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
对所涉及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本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体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存放、使用和
管理募集资金,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
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出售物流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同意公司将佛山睿优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股
权转让给黑石集团控制的公司 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本次交易转让价格
合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核查后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3-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定,均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的措施,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全方位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