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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百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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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5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

公函【2019】052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

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及经营情

况,从行业经营信息、具体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行业经营信息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变动幅度较为明显,其中仓

储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954 万元,同比增长 1421.77%,营业成本 2261 万元,同比增

加 1014.96%;商业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6 亿元,同比减少 70.02%,营业成本 3.3 亿

元,同比减少 69.88%;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7 亿元,同比减少 41.2%,营业成

本 3.6 亿元,同比减少 40.98%。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 2017 年经营情况,具体说明 2018 年度各个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

本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7、2018 年各个业务的具体成本构成、金额及同比

变动、变动的具体原因;(3)仓储物流业务及商业地产业务具体项目构成、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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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项目运营及收入情况;(4)2017、2018 年供应链管理项目前五大客户名称和采购额、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若客户结构发生变化,请具体说明变化导致营收大幅下降的原

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07 亿元,归母净利润 526.8 万元,扣非

后归母净利润 425.68 万元;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56 亿元,归母净利润 522.82 万元,

扣非归母净利润-59.03 万元。相较 2017 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公司 2018 年

二、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下滑。请公司结合以往年度分季度财务数据、业务构

成及周期性变化,具体说明 2018 年第二及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自营模式下前五名供应商的供货金额为 1.27 亿元,占自营采购成

本的 83.01%。请公司具体披露供应商供货金额前五名公司名单,并具体说明前五名供应

商占比自营采购成本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具体会计处理


    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较上期减少 6.02 亿元,主要为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

目、福安东百广场项目本期工程投入 11.1 亿元,同时部分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投资性房

地产共计 14.7 亿元,实现销售收入结转成本 3.3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并说明:(1)

两个商业地产项目会计科目结转明细;(2)存货转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合

理性及具体会计处理依据;(3)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销售或预售进度,是否需计提

减值。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商业地产销售情况的说明中,兰州国际商贸中心本期预售面积

为-3537.76 平方米,本期预售金额为-5083.3 万元,请公司具体说明(1)公司报告期内

项目的预售面积和金额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预售退回相关情况;(2)若存在预售退回

情况,请补充披露退款原因、客户名单、预售时间、退款时间、退款金额,以及退款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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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3)分季度列示 2018 年新增预售面积及预售金额;(4)公司预售

相关政策的具体变化;(5)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影响;(6)前期销售收入确认

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并解释说明是否涉及前期会计更正的处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意见。

    6. 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财务费用为 6316 万元,同比增长 214.49%,公司解释系本期

贷款规模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具体经营安排,说明贷款金额的具体用

途;(2)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贷款到期时间,具体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贷款后

续偿还安排及偿还资金来源。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2678.28 万元,期末余额 7275.85 万元,期末较

期初增长 4597.57 万元,系佛山睿优 80%股权应收的 10%股权转让尾款尚未收回及仓储物

流业务应收仓库租金增加。请公司解释并具体说明(1)将应收转让佛山优睿股权转让款

列为应收账款,请说明对该笔股权转让款的列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仓储

物流业务具体经营模式、业务背景、结算方式及租金政策是否有所变化。请年审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初余额 2051 万元,期末余额 1.15 亿元,报告期内增加

9471.1 万元,变化幅度较大,公司解释系预付收购江阴仓储物流用地的收购款、供应链

业务预付货款及兰州中心预付供应商货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新增预付款

项的对象、金额和具体用途,并明确预付对象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2)按预付款项的

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并分析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 2701.98 万元,其中对成都欣嘉项目预付工程

款 2597.3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与公司关联关系、预付时间及交易背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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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

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8 日之前,披露对本

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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