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5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中国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以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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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
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
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进行追
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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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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