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4-17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223,000.00 万元,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138,000.00

万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两家参股公司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天

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7,943.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5.89%;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343,106.03 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4,890.54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00%。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

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及时、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揭示充分;

公司其余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控股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
                                            信息披露文件




独立董事:

              陈   龄       赵仕坤             魏志华


                        2021 年 4 月 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