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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15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4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东达”)、五矿
电工(东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电工”)。被担保人均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45,000 万元,除本次担
保外,此前不存在为河北东达、五矿电工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河北东达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335.04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0,869.9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7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2 年度担保预计概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5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 2022 年度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48,000 万元,本议案决

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与担保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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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及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近日,为保证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需要,公司分别与有关金融机构签署了

担保协议,拟为全资子公司河北东达、五矿电工相关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河北东达拟申请贷款人民币 16,000 万元,贷款期限 10 年;五矿电工拟申请贷款人民币

29,000 万元,贷款期限 5 年。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年度预计   本次担保 累计担保 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号                                                担保额度     总额     余额     方式
     福建东百    河北东达仓
                                 平安银行                                  0    连带责
 1   集团股份    储服务有限                         18,000    16,000
                                 福州分行                              尚未提款 任保证
     有限公司        公司
     福建东百      五矿电工   华侨永亨银行
                                                                           0    连带责
 2   集团股份    (东莞)有   (中国)有限          30,000    29,000
                                                                       尚未提款 任保证
     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公司广州分行
     本次担保均在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且不涉及反担保、为关联方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康村村西正无路 16 号(恒达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经营范围:通用仓储;供应链管理;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仓储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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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270.54 万元,净资产为 38.28 万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38.35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850.91 万元,净资产为 27.55 万元,2022 年 1-

3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0.7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河北东达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公司名称:五矿电工(东莞)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538 万元人民币

    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 102 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家居用品制

造;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金属

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

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

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数

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包装服务;运输

货物打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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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405.66 万元,净资产为 6,989.11 万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565.73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669.97 万元,净资产为 6,986.50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2.6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五矿电工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河北东达提供担保与金融机构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河北东达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其任何

后续修订、补充或变更。

    3.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16,000 万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 3 年。

    (二)公司为五矿电工提供担保与金融机构签署的《保证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被担保主合同:贷款人与借款人五矿电工签署的人民币 29,000 万元的《定期贷款

协议》(包括其不时的补充和/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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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签署日起算至最终到期日起满 3 年之日结束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相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其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提供的担

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70,335.0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0,869.9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49.74%。公司已完成转让子公司嘉兴大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交割

手续,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转为对外担保,纳入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担保统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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