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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舍得酒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2-2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等有关规
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在
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刚先生、张生先生及董事
蒲吉洲先生 3 人共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刚先生担
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
题发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在会
计师事务所入场前审阅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的相关资料,并形成审阅意见。
    2、2018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对公
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同时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发表审阅
意见。
    3、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阅并以举手
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 2017 年度年报、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 2018 年度年报审计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阅公司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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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在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讨论确定了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近年来一直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核查,并对该
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的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经审计
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以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
度年报审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预计的年报
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预计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经核查了解,由于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时间较早,年报审计工作时间较为紧张,需要审计机构比通常情况投入更
多的人力,故相应增加支付了 5 万元的年报审计费用,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年报审计费
用增加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
计时间表、审计范围等事项作了充分沟通,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
并分阶段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审计督促函》共计三次,以书面的形式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我们及时了解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促使审计工作按照原
定计划及时推进,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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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
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根据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新增《持
有待售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了的披露,并修改财务报
表的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我们对该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认真审阅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
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
工作,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提高
了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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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
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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