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19-009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2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78.1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
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24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51 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8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140.9 万股,故董事会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418 名调整为 362 名,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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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19.0 万股调整为 778.1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与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相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 年 12 月 24 日。
2、授予数量:778.1 万股。
3、授予人数:362 人。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5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号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的比例
1 刘力 董事长,董秘(代) 20.0 2.57% 0.059%
2 李强 总经理,副董事长 15.0 1.93% 0.044%
3 张树平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15.0 1.93% 0.044%
4 郭建亚 副总经理,董事 8.0 1.03% 0.024%
5 蒲吉洲 副总经理,董事 7.0 0.90% 0.021%
6 吴健 董事 15.0 1.93% 0.044%
7 李富全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0 1.29% 0.030%
8 曾家斌 副总经理 8.0 1.03% 0.02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54 人) 680.1 87.41% 2.016%
合计(362 人) 778.1 100% 2.30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或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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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
2、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5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
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
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限制性股票第一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个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第二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个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第三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20%
个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第四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20%
个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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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19CDA40012 号),截至 2019 年 2 月 1 日上午 12:00 止,公司
已收到 362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变更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7,781,000.00
元,占变更后股本的 2.307%。本次股权激励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与变更前
一致。激励对象实际缴纳股权认购款人民币 81,778,310.00 元。其中货币出资
81,778,310.00 元,扣除手续费等 495.00 元后,余额 81,777,815.00 元已于 2019
年 2 月 1 日上午转至公司账户内。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授予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本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7,781,000 7,781,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7,300,000 -7,781,000 329,519,000
总计 337,300,000 0 337,30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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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
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根据测算,
公司授予登记的 778.1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11,064.58 万元,
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数量(万股)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78.1 11,064.58 102.17 4,661.54 3,517.38 1,756.23 792.90 234.36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
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
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
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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