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在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后,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