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3-11-01
金瑞矿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金瑞矿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
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
调至静音状态。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五、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
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完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取。
六、本次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
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七、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
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瑞矿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及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三)登记地点
金瑞矿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406室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甘晨霞女士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18935607756@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406室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四)与会股东发言和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解答;
(五)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名;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金瑞矿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改聘公司 2013 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 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审议。
为了保证2013年度审计时间与公司相关工作程序的时间有效衔接,及时高效地
完成201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
司2013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具体审计业务由该所湖北分公司负责,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拟定为会计审计费35万元,内控审计费25万元。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江苏、黑龙江、广东、重庆、山东等地设
立了分公司。
如无异议,将表决通过。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