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 112 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主塔 19 层、20 层) 签署日期:2014 年 5 月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目 录 重要声明........................................................................................................................ 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3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 10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3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4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5 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16 第九章 其他事项........................................................................................................ 17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广州证券对报告 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州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州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2 年 7 月 31 日,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2〕997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二、债券名称: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2 金瑞债(122169.SH)。 四、发行主体: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规模:150 万张,发行总额人民币 1.50 亿元。 七、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7.90%。 八、回售条款:投资者拥有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票面金额:100 元/张。 十、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二、起息日:2012 年 8 月 29 日。 十三、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4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五、发行时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六、跟踪评级结果:2013 年跟踪评级期间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 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七、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2,060 万 元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二章 发行人 2013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HAI JINRUI MINERAL DEVELO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程国勋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股票代码:600714.SH 董事会秘书:李军颜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肆拾万肆仟伍佰肆拾壹元整 (¥273,404,541.00) 股本: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肆拾万肆仟伍佰肆拾壹元整(¥273,404,541.00)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 112 号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 36 号 邮政编码:810008 联系电话:0971-6321867、6321653 传真:0971-633091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00008572 电子邮箱:scgfxx@public.xn.qh.cn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加工、销售;锶业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矿 业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铸件产品 的开发、生产、销售;高科技产品开发、资源开发;其他矿产品开发、加工、冶 炼;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收购及兼并;机械加工制造;产品技术开发;汽 车零配件批发、零售;冶金设备、除尘设备及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出口本企业 自产的化工产品及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6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 营项目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发行人 2013 年度经营情况 2013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的开采、生产与销售。 2013 年,面对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产能过剩、价格下滑等外部环 境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紧紧围绕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任 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对内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生产组织及 安全管理,抓好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认真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 费用,挖潜降耗;对外积极努力开拓市场,不断提高原煤销量,确保了公司生产 经营的平稳运行。 2013 年,公司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加强原煤生产组织和环境综合整 治力度,加大年度生产采掘接替计划的实施和原煤销售、质量管理,超额完成了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13 年,公司共生产、销售原煤 236 万吨,原煤实现营业 收入 569,267,043.21 元,同比增长 14.11%。 201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9,942,256.88 元,同比增长 11.16%;实现 营业利润 32,364,063.19 元,同比增长 30.52%;实现净利润 22,688,027.87 元,同 比增长 95.99%。 三、发行人 2013 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总计 1,224,229,804.80 1,319,698,406.53 -7.23% 负债合计 772,586,825.00 888,738,433.01 -13.07%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_ 归属于母公司 451,642,979.80 430,959,973.52 4.80% 股东的权益 权益合计 451,642,979.80 430,959,973.52 4.8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7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569,942,256.88 512,741,283.13 11.16% 营业利润 32,364,063.19 24,796,352.86 30.52% 利润总额 36,450,190.19 26,786,325.51 36.08% 净利润 22,688,027.87 11,575,998.23 95.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88,027.87 11,575,998.23 95.9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1,176.21 64,328,036.51 -102.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217,045.04 -688,004.68 12050.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521,003.96 47,751,590.32 -346.11% 8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97 号文批准,本期债券合计 发行人民币 15,000 万元,网上公开发行 5,000 万元,网下发行 10,000 万元。本 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9 月 3 日汇入发行人制定的 银行账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冻 结资金情况、网下配售认购冻结资金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2﹞ 709A134、国浩验字﹝2012﹞709A135 号、﹝2012﹞709A136 的验资报告,国富 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 国浩验字﹝2012﹞709A133 的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 2,060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用途,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06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9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3 年度,担保人持续盈利,资产规模保持增长,信用状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一、保证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25 亿元 住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洪伟 经营范围:国资委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资本运营;对投 资项目作为业主成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办理设备租赁、资金筹措、融通业务(国 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项目、债权和股权投资;贷款担保业务托管、投资 咨询服务;原材料采购;碳素制品、铝制品、铝合金的生产及销售(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除外)。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 1993 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投资 公司,原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2001 年 4 月将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0 万元, 公司名称变更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6 年 5 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部商资批〔2006〕1103 号文件批准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由青海省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爱克奥尼斯集团有限公司 (ACE HONEST GROUP LIMITED )、 皮 尔 布 莱 特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PEARL BRIGHT HOLDINGS LIMITED)共同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40,000.00 万元,其中:青海省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本公司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作价人 民币 135,900.00 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0.00%;爱克奥尼斯集团有限公 司(ACE HONEST GROUP LIMITED 应出资人民币 102,05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30.00%,出资方式为 102,050.00 万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现汇;皮尔布莱特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PEARL BRIGHT HOLDINGS LIMITED)应出资人民币 10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02,0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0%,出资方式为 102,050.00 万元人民币的等 值美元现汇。2007 年外资出资折合人民币 63,918.76 万元,增资后青海省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199,818.76 万元,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24 日向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 青总字第 0420 号,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经营。2008 年 12 月 24 日,青海省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青海省商务厅青商资字﹝2008﹞420 号转发国家商务部商资 批﹝2008﹞1471 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资的批 复》,进行了减资公告,并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以 63,918.76 万元等值美元现汇 退还爱克奥尼斯集团有限公司(ACE HONEST GROUP LIMITED)、皮尔布莱特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PEARL BRIGHT HOLDINGS LIMITED)的投资,减资后青 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135,900.00 万元。2012 年 6 月 15 日,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文件青国资产﹝2012﹞132 号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增 加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 185,900.00 万元。2012 年 10 月 22 日,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文件青国资产﹝2012﹞198 号《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青 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投资 持股的批复》和修改后的章程,增加注册资本 46,500.00 万元,由西宁经济技术 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32,400.00 万元。2013 年 11 月 5 日,根据青海省政府国资产委文件青国资产【2013】184 号《青海省政府 国资委关于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电铝碳 资产作价入股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300,690,000.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624,690,000.00 元(详见公司临 2013-029 号公告)。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担保人不断调整投资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企业核 心竞争力,重点在电力、煤炭、有色金属冶炼、矿产资源勘探、房地产开发及金 融等领域进行投资,逐步形成了以煤-电-铝-铝加工、水电资源开发-铝基合 金、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与开发为核心产业的资产结构以及以新技术、新材料产业 为主的高附加值产业体系。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投资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财务资 11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金部、审计监察部、办公室、企划部、党群部等职能管理部门。 二、2013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度,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 指标如下(2013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所审计,并 出具中准青审字〔2013〕0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总额(万元) 3,696,660.11 2,851,717.01 29.63%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888,286.36 590,924.6 50.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604,967.37 308,386.7 96.17% 流动比率 1(倍) 0.84 0.72 16.67% 速动比率 2(倍) 0.67 0.55 21.82% 资产负债率 3 75.97% 79.28% -4.18% 净资产收益率 4 0.39% 2.75% -85.82%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万元) 1,075,938.24 777,750.17 38.34% 利润总额(万元) 14,058.43 14,698.39 -4.35% 净利润(万元) 9,155.45 13,142.04 -30.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375.86 8,490.64 -72.02%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整体来看,担保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 其提供的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为本期债券的偿还形成较强的保 障作用。 12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3 年度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3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3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已兑付 2012 年 8 月 29 日至 2013 年 8 月 28 日期 间的本期债券利息,详见《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付息公告》 14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发行人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 2012 年 8 月发行的 1.5 亿元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 2013 年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青海金瑞 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5 亿元公司债券 2013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对公司及 2012 年 8 月发行的 1.5 亿元公司债券的 2013 年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 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与 2012 年 1.5 亿元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结果一致。 15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八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2013年10月23日, 金瑞矿业董事会召开六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素彩女士因已到退休年龄,并已向公司申请辞去证券事 务代表一职。公司董事会聘任甘晨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临2013-024号公告)。 16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九章 其他事项 发行人 2013 年度内无其他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17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3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