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4-033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六 届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潮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事项进行 更正及追潮调整。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概述 2011 年 4 月 12 日至 2011 年 9 月 8 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国家税务 局稽查局对本公司下属的化工分公司(纳税识别号 632802757421819,以下简称:“化 工分公司”)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涉税业务进行了检查。经检查 发现,化工分公司三年累计少缴增值税 1,426,729.81 元,其中:2008 年 556,840.07 元;2009 年 534,605.04 元;2010 年 335,284.70 元。根据税务稽查规定,化工分公 司于 2012 年 1 月 30 日将 1,426,729.81 元税款补缴入库。由于税务稽查处理决定当 时未予下达,本公司 2012 年补交的 1,426,729.81 元税款没有计入损益。 2014 年 2 月 13 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下达了《关于青海金瑞矿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海西国税稽罚【2014】1 号), 该决定载明对本公司“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涉税业务情况进行了 检查,对查出少缴的增值税税款 1,426,729.81 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 713,364.91 元”。 根据该决定,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缴纳了上述罚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上述补缴税款1,426,729.81元作 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予以了追溯调整,其对 以前年份的年报的影响如下: 该项调整对 201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交税费 94,535,767.74 1,426,729.81 95,962,497.55 期初未分配利润 -9,735,879.93 -1,426,729.81 -11,162,609.74 未分配利润 1,840,118.30 -1,426,729.81 413,388.49 该项调整对 2012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交税费 18,856,619.96 1,426,729.81 20,283,349.77 期初未分配利润 -94,960,575.44 -1,426,729.81 -96,387,305.25 未分配利润 -128,125,823.39 -1,426,729.81 -129,552,553.20 该项调整对 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交税费 83,356,661.60 1,426,729.81 84,783,391.4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840,118.30 -1,426,729.81 413,388.49 未分配利润 24,528,146.17 -1,426,729.81 23,101,416.36 该项调整对 2013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应交税费 25,706,922.22 1,426,729.81 27,133,652.03 期初未分配利润 -128,125,823.39 -1,426,729.81 -129,552,553.20 未分配利润 -37,171,316.13 -1,426,729.81 -38,598,045.94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京永专字(2014)第 31084 号)认为:金 瑞矿业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及 意见 1、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改进与提高,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 司实际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 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 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与审计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本次更正及追溯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履行 了正当的会计差错更正程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事 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潮调整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前述会计 差错进行更正及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审核意见; 3、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