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和2015年度合并盈利预测的编制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青海省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1995]第 048 号文批准,以青海山川铸造铁合金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川集团”)所属之铁合金二分厂及其配套设施作为改制主 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6 年 05 月 25 日在青海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 630000100008572。 本公司于 2002 年与青海大风山锶业科技有限公司签定重大资产置换方案: 以本公司铁合金资产与青海大风山锶业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进行置换,差额部 分由青海大风山锶业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分期补足。该资产置换方案于 2003 年 4 月 11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在 200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02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2003 年 6 月 3 日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 公司名称由“青海山川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海山川矿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又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变更为“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公司”), 于2004年2月10日与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省投资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 “金星矿业”)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占本公司股份36.80% 的5,554.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星矿业,此项交易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于2004年6月16日以国资产权(2004)448号文件予以批复。 2006 年 9 月 12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 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支付了 3 股股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股份 12,075,000.00 股。 2006 年 9 月 27 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限售条件 的法人股变更为 98,612,5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 52,325,000.00 股。 2008 年 11 月 7 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省投资公司签署了《青海金瑞矿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省 投资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海煤 炭”)100%的股权认购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008 年 11 月 7 日,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2009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与省投资公司签 订《<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09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具体方案。 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009 年 4 月 3 日青海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青国资产[2009]29 号《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批复》核准。 2009 年 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985 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 2009 年 10 月 7 日,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省投资公司将 持有的西海煤炭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2009 年 10 月 15 日,青海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下发了有关西海煤炭股权转让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青工商登记 内变字[2009]第 514 号)。 2009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 份变更登记证明》。 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0 万元,其后本公司于 1997 年实行 10 送 2.5 的利润分配方案、2001 年实行 10 送 1.5 的利润分配方案,2003 年实 行 10 转 4 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9 年度向省投资公司定向增发股份 12,246.7041 万股,本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7,340.4541 万元。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27,340.4541 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省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 12,246.7041 万股股份(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占公司股份的 44.7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金星矿 业持有本公司 4,193.87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15.34%,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国勋;公司住所:西宁市朝阳西路 112 号;公司的 经营范围:矿业开发、加工、销售;锶业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矿业工 程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铸件产品的开 发、生产、销售;高科技产品开发、资源开发;其他矿产品开发、加工、冶炼; 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收购及兼并;机械加工制造;产品技术开发;汽车零 配件批发、零售;冶金设备、除尘设备及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出口本企业自产 的化工产品及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 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 项目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营业期限:1996 年 05 月 25 日至 2016 年 05 月 25 日。 本公司设总经理办公室、证券部、财务部、生产部、采购管理部等职能管理 部门和柴达尔矿、海塔尔矿、柴达尔先锋矿、采选分公司、化工分公司等生产单 位,目前主要从事煤矿开采、生产、销售。拥有年设计生产能力 90 万吨、60 万 吨、45 万吨的三个煤矿。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系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合并取 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必要调整外,本公司按 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 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 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 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递减权益性证 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本 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 的债务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本公司作为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 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 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确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将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 的最早期初至本报告年末均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 范围。在本报告期内因处置而减少的子公司,本公司自处置日起不再将该子公司 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 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对与本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子公司财务报表按本公司的统一 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或事项以及内部债权 债务均进行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 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若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 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 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 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四个条件的投 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按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 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相关的汇兑 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五类: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 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 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 债;直接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 要是指本公司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作为有效的套期工 具外,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本公司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非 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应当计入当 期损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等债权,包 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持有期间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上述三类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资本公积的单独部分予以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或发生减值时,在此之前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 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本公司对其他负债采用摊余成本或成本计量。其他金融负债在摊销、终止确 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 ①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对该金融资产的确认。 ②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 ③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④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将所收到的 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⑤对于采用继续涉入方式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 资产的程度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确认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来确定公允价 值; ②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 根据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具 体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 人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 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并预期这种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 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该转出的累 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 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不通过损益转回。 10、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②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款项,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除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 按账龄 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 组合 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5 15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 年以上 80 8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实际情况。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历史损失率及实际情况判断其减值金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将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 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 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 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 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 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 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本公司在被合并方于合并 日按本公司会计政策调整后的账面净资产中所享有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 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 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 ③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不包括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 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 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 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②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 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消与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但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 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④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⑤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 情况下,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持股比例减少后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时,本公司 应当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剩余投资,并按处置投资的比例将以前在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结转至当期损益。 持股比例增加后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时,本公司 应当按照新的持股比例对投资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在新增投资日,新增投 资成本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按照前述原则处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新增投资时的原账面价值与按增资后 持股比例扣除新增持股比例后的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①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②重大影响的判断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 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 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从而不形成重大 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 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 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能够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附注二、25 所述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附注二、9(5)的方法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附注 二、25。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已提 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在不考虑减值准备 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 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45 3-5 2.11-3.23 机器设备 8-18 3-5 5.39-11.88 铁路专用线 35-45 3-5 2.16-2.77 运输工具 8-12 3-5 7.92-11.88 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3-5 9.5-19.4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见本附注二、25。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①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 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②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③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1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 算。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 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 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⑶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见本附注二、25。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 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按季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 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 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 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 限的,本公司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 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 40-45 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 大风山锶矿采矿权 30 采矿权证有效期限 海塔尔矿采矿权 30 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 柴达尔矿采矿权 30 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 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③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 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④无形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二、25。 1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 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 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19、预计负债 (1)因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实义务,其履行很 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并综合考虑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 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20、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 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 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存在确凿证 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否则 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适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 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 递延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 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2)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 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 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 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 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 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原确认时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在很可能 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23、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①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 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①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 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 财务费用。 ②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受到租赁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 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4、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是本公司 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 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 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 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 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5、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 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 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 定: (1)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 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 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2)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 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3)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 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4)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 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 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 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5)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6、职工薪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 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内确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 1 年以上到期的,如果折现的 影响金额重大,则以其现值列示。 27、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 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按 10.50 元/吨的标准提取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 号文件的有 关规定,按 15 元/吨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 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 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 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 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 提折旧。 2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 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 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 额。 三、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 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 17%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 5% 资源税 销售及自用煤炭的数量 2.3 元/吨 资源税 销售及自用天青石的数量 3 元/吨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7%和 5%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2% 价格调节基金 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1% 矿产资源补偿费 产品销售收入 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四、盈利预测表编制范围 2014 年度、2015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子 公司如下: 持股 业务 注册资本 期末实际出 是否合 名 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比例 性质 (万元) 资额 并报表 青海省西海 青海省海 海塔尔矿、柴达尔矿煤矿 煤炭 煤炭开发有 100% 北州西海 20,022.45 开采、生产、销售;汽油、 285,281,729.71 是 开采 限责任公司 镇 柴油、润滑油零售 五、合并盈利预测表各主要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说明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说明者均为人民币万元) 1、营业收入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收入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实 8-12 月份预 2014 年度预 2015 年度预测数 现数 实现数 现数 测数 测数 主营业务 56,984.38 23,848.74 1,682.69 21,145.85 46,677.28 44,200.00 收入 其他业务 9.84 23.28 4.20 10.74 38.22 25.08 收入 合计 56,994.22 23,872.02 1,686.89 21,156.59 46,715.50 44,225.08 2013年度营业收入实际数56,994.22万元,2014年度预测营业收入46,715.50 万元,2015年度预测营业收入44,225.08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比2013年度实际 数降低18.03%,2015年度预测数比2014年度预测数降低5.33%。 营业收入根据对我国煤炭采掘及销售行业的分析,结合金瑞矿业历史各年度 业务增减变动情况及管理层对其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实 8-12 月份预 2014 年度预 2015 年度预测数 收入项目 现数 实现数 现数 测数 测数 煤炭 56,916.86 23,848.74 1,680.51 20,940.72 46,469.97 44,200.00 碳酸锶 67.52 天青石 205.13 205.13 硫磺 2.18 2.18 合计 56,984.38 23,848.74 1,682.69 21,145.85 46,677.28 44,200.00 2014年度、2015年度的煤炭销售量主要参考国内煤炭市场的基本趋势,结合 公司的产能及销售计划等方面综合预测。煤炭销售价格主要参考公司2014年2季 度的价格结合未来煤炭价格的走势。 2014年度天青石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按照公司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进行确 定。2015年度不予考虑。 2015年度硫磺作为碳酸锶的副产品销售基本停止,不予考虑。 (2)其他业务收入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收入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实 8-12 月份预 2014 年度预 2015 年度预测数 现数 实现数 现数 测数 测数 房屋租金 9.84 23.28 4.20 10.74 38.22 25.08 合计 9.84 23.28 4.20 10.74 38.22 25.08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的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公司 已经取得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预测。 2、营业成本 2014 年度 成本 2013 年度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实 8-12 月份 2014 年度 2015 年度预测数 项目 实现数 实现数 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主营业务成本 40,529.57 16,915.64 1,185.71 15,862.71 33,964.05 32,600.00 其他业务成本 1.41 0.69 0.12 0.58 1.39 1.39 合计 40,530.98 16,916.33 1,185.83 15,863.29 33,965.44 32,601.39 2013 年 度 实 际 发 生 营 业 成 本 40,530.98 万 元 , 2014 年 度 预 测 营 业 成 本 33,965.44万元,2015年度预测营业成本32,601.39万元。2014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3年度下降16.20%;2015年度营业成本较2014年度下降4.02%。 (1)主营业务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成本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实 8-12 月份预 2014 年度预 2015 年度预测数 现数 实现数 现数 测数 测数 煤炭 40,506.80 16,915.64 1,183.63 15,683.37 33,782.64 32,600.00 碳酸锶 22.77 硫磺 2.08 2.08 天青石 179.34 179.34 合计 40,529.57 16,915.64 1,185.71 15,862.71 33,964.05 32,600.00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等,由于主营业务成本 与主营业务收入的高度相关性,故本次预测根据企业历史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及变化情况进行预测。 (2)其他业务成本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成本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预 2014 年度预 2015 年度预测数 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 测数 测数 房屋租金 1.41 0.69 0.12 0.58 1.39 1.39 合计 1.41 0.69 0.12 0.58 1.39 1.39 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用于出租的房屋提取的折旧。 3、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预测 项目 1-6 月份审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 2014 年度预 实现数 数 实现数 实现数 预测数 测数 营业税 1.16 0.75 1.91 1.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7.79 182.53 7.72 165.71 355.96 334.54 教育费附加 437.79 182.51 7.72 166.41 356.64 334.53 资源税 542.50 235.30 16.76 215.54 467.60 460.00 价格调节基金 87.56 36.50 1.56 31.43 69.50 66.91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预测 项目 1-6 月份审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 2014 年度预 实现数 数 实现数 实现数 预测数 测数 其他 1.68 0.51 0.50 1.01 1.01 合计 1,507.32 638.51 33.76 580.34 1,252.62 1,198.24 2013年度实际数为1,507.32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为1,252.62万元,2015 年度预测数为1,198.24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较2013年度实际数下降16.90%, 2015年度预测数较2014年度预测数下降4.34%。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是核算与缴纳增值税的相关附加税。预测时,通过营业 收入计算销项税额,按照以前年度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计算预测年度营业 成本中的原材料金额,在预计被审计单位库存不存在异常变动的情况下,计算出 进项税额,从而得出被审计单位预测期间的应纳增值税,最后计算出预测年度的 营业税金及附加。 4、销售费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预 项目 1-6 月份实现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 2014 年度预 实现数 测数 数 实现数 预测数 测数 工资费用 245.35 82.59 12.57 83.54 178.70 171.00 工会经费 4.30 1.46 0.22 1.22 2.90 2.79 教育经费 3.23 1.10 1.08 2.18 2.09 运杂费和综合服务 1,320.55 829.11 38.16 441.84 1,309.11 1,200.00 费 机物料消耗 0.17 0.17 办公费 0.32 0.98 1.00 1.98 1.60 差旅费 48.05 22.77 3.48 16.52 42.77 39.32 车辆费 0.33 0.30 电话费 0.33 0.12 0.02 0.08 0.22 0.25 招待费 17.47 2.25 2.50 4.75 4.20 其他 38.52 1.07 33.08 34.15 32.00 合计 1,678.45 941.62 54.45 580.86 1,576.93 1,453.55 2013年度实际数为1,678.45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为1,576.93万元,2015 年度预测数为1,453.55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较2013年度实际数降低6.05%,2015 年度预测数较2014年度预测数降低7.82%。 本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 2014年度、2015年度销售费用的预测主要以历史的月平均数为基础,结合各年预 测营业收入变动,综合考虑各项费用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5、管理费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1-6 月份实现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 2014 年度预 实现数 预测数 数 数实现 预测数 测数 办公费 10.37 3.32 0.46 5.04 8.82 8.50 差旅费 303.35 144.24 23.49 120.51 288.24 285.00 车辆费 152.60 58.10 9.75 79.25 147.10 133.00 水电费 102.76 60.44 -9.24 69.24 120.44 120.00 电话费 9.93 4.87 0.87 4.13 9.87 9.00 工会经费 28.17 8.47 1.33 8.67 18.47 17.00 工资费用 3,064.20 1,438.34 221.21 1,222.12 2,881.66 2,568.57 供水供暖费 33.47 2.03 0.38 29.62 32.03 30.00 教育经费 22.68 6.36 1.16 11.84 19.36 19.25 矿产资源补偿费 569.17 238.49 13.46 236.56 488.51 450.00 年金 293.42 334.57 334.57 334.32 税费 335.24 243.79 -15.43 139.43 367.79 310.00 无形资产摊销 227.01 121.79 20.30 101.49 243.57 243.57 招待费 75.65 24.03 2.95 30.05 57.03 55.20 折旧 449.92 141.63 22.36 266.45 430.44 407.62 其他 852.20 370.01 18.83 436.17 825.01 655.00 合计 6,530.14 3,200.48 311.88 2,760.57 6,272.91 5,646.03 2013年度实际数为6,530.14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为6,272.91万元,2015 年度预测数为5,646.03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较2013年度实际数降低3.94%,2015 年预测数较2014年预测数降低9.99%。 本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及社保、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 研发费、税金、折旧及摊销等。2014年8-12月、2015年度管理费用预测主要是以 管理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和各年收入预测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各项费用变动趋 势进行预测。 6、财务费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2015 年度预 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 2014 年度预 现数 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预测数 测数 利息支出 2,615.06 950.97 105.22 1,125.39 2,181.59 2,326.47 减:利息收入 26.48 9.39 9.00 18.39 16.00 承兑汇票贴息 57.05 57.05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 5.51 2.73 0.71 2.49 5.93 6.40 担保费 100.00 其他 合计 2,694.09 1,001.36 105.93 1,118.88 2,226.18 2,316.87 2013年度实际数为2,694.09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为2,226.18万元,2015 年度预测数为2,316.87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较2013年度实际数降低17.37%, 2015年预测数较2014年预测数增加4.07%。 本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债券利息、借款利息、担保费及票据贴现利息等。 利息支出按照公司测试期间借款、还款计划及合同利率进行测试;利息收入按照 公司的资金存量规模进行测算。 7、资产减值损失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预 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 8-12 月份 2014 年度 实现数 测数 实现数 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坏账损失 218.05 75.82 -90.59 -14.77 346.26 存货跌价损失 49.99 240.00 24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48.80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5 年度预 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 8-12 月份 2014 年度 实现数 测数 实现数 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其他 合计 816.84 75.82 149.41 225.23 346.26 2013年度实际数为816.84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为225.23万元,2015年预测 数为346.26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较2013年度实际数降低72.43%,2015年度预测 数较2014年度预测数提高53.73%。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核算本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损失根据公司预测年度的营销计划、营业收入及回款计划 进行测算。存货跌价准备按照本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结合现行的存货政策进行预 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固定资产政策 进行预测。 2014年度预测数较2013年度实际数大幅度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本公司 计提548.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15年度预测数较2014年度预测数大幅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较多账龄为5年以上的往来单位款。 8、营业外收入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2015 年度 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 2014 年度 现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4.2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 13.26 得 持有待售资产 80.97 处置利得 无法支付的款项转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 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340.70 410.90 210.90 621.81 421.81 罚没收入 23.12 38.46 13.59 52.05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2015 年度 项目 1-6 月份已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 2014 年度 现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其他 18.65 12.79 12.79 合计 476.70 462.15 13.59 210.90 686.65 421.81 2013年度实际数为476.70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为686.65万元,2015年度预 测数为421.81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较2013年度实际数增加44.04%,2015年预测 数较2014年预测数降低38.57%。 营业外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盈利预测中主要考虑递延收益中按照 项目进度情况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未对其他项目进行预测。 9、营业外支出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2015 年度预 项目 1-6 月份已 7 月份未审实 8-12 月份 2014 年度 现数 测数 审实现数 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 1.22 0.96 0.96 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1.22 0.96 0.96 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 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损失 对外捐赠 66.50 罚没支出 0.37 84.56 84.56 预计负债 其他 合计 68.09 84.56 0.96 85.52 2013年度实际数68.09万元,2014年度预测数85.52万元。 营业外支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2015年的盈利预测中没有考虑其发生 情况。 10、所得税费用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2015 年度预 项目 1-6 月已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预 2014 年度实 现数 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测数 现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 1,930.13 376.12 10.55 386.67 449.60 定计算的当期所 2014 年度 2013 年度实 2015 年度预 项目 1-6 月已审 7 月份未审 8-12 月份预 2014 年度实 现数 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测数 现数 得税 递延所得税调整 -553.92 351.36 206.98 558.33 136.14 合计 1,376.21 727.48 217.53 945.00 585.74 2013 年度实际数为 1,376.21 万元,2014 年度预测数为 945.00 万元,2015 年度预测数为 585.74 万元。 2014 年 8-12 月份、2015 年度所得税按照预测的利润总额,根据本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及相关优惠政策等进行预测。 六、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因素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一)、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因素 1、原煤价格因素 进入2014年以来,原煤价格持续走低。本公司煤炭销售客户较为集中,如果 煤炭市场供求发生较大的变化,煤炭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有可能增加公司的经 营风险。 2、生产量因素 随着本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临近尾声,2014年及2015年的原煤产量将出现下 降。本公司投资建设的先锋矿预计2015年底才能进入试生产期,产量不稳定将持 续一段时间,为了确保生产目标的实现,2015年度预计的原煤产量为200万吨, 与2014年原煤产量略有下降。 (二)、准备采取的措施 1、销售方面 本公司在销售价格的制定上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严格遵守签订的关联 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在保证原客户供应的基础上,积极开 拓新的市场,发展新客户,努力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根据销售计划妥善安排和 筹划产品运输,以保证销售目标的实现。 2、质量方面 加大检验和考核力度,稳定操作,对不易受控的、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重点突破,提升和保证产品质量,为实现销售目标打好基础。 3、生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