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6-074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5日以亲自送达或传真、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
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6 月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涉及的内容和数据是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的,符合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1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
券报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76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