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0-031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召开八届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在青海省西
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
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所属二级子公司庆龙锶盐、三级子公司
庆龙新材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
现金管理业务,授权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
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
层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行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授权子公司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其内控制度规定,行
使额度范围内的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1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20—033 号公
告)。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部分
债权债务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管理,清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
对部分债权和债务进行了账务核销。其中,债权部分合计金额 1,884,275.57 元,债
务部分合计金额 750,936.37 元。上述拟核销的债权部分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
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不会造成影响;债务部分的核销将增加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总额
750,936.37 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
销公司部分债权债务的公告》(临 2020—034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
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合理、充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核
销。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中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
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0—035 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