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22年10月修订2022-10-21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2022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管控体系和审查机制,规范公司发展
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动态管理,提高发展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
保证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
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发展规划”,是指公司在深入分析外部环境和
内部条件现状及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所在地区的经济
发展及相关规划、产业政策,为谋求公司的长期生存与发展所制
定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具有方向性、整体性和全局性的发展计划
及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三条 发展规划包括长期规划(5-10年及以上)、中期规
划(3-5年)、专项规划等。
第四条 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发展规划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
(二)明确具体原则。发展规划内容言简意赅,必须全面考
虑要素,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重点突出规划方向;
(三)相对稳定原则。发展规划制定后不能频繁变动,保持
相对稳定;
(四)协同一致原则。发展规划编制必须以公司发展战略为
总纲,所属子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必须围绕公司总体发展
规划进行;
(五)科学发展原则。发展规划必须充分调研市场环境和发
展趋势,综合考虑收益回报和风险控制;
(六)全过程管理原则。公司在做好战略研究、规划制定和
决策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发展规划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并根据
外部形势变化和发展需求进行修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党委会是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相关重大事项的
前置审议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发展规划管理的决策机构,
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
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规则》对公司发展规划事项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经营管理层是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的日常决策
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九条 负有发展规划管理职能的部室(以下称“业务归口
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公司发展规划的编制,协调指导重要子公
司的发展规划编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
划,分解战略任务;负责跟踪评估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对战略规
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第十条 各职能部室及相关单位对公司总体规划及发展目标
逐级分解并组织实施;根据部门职责监督、考核所属子公司发展
规划实施情况;组织编制职能相关的专项规划。
第十一条 所属子公司为公司制定总体发展规划提供相关业
务信息及建议;依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及执
行计划。
第三章 发展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一)发展分析。包括外部环境分析、内部环境分析、发展
现状分析、优劣势分析等;
(二)发展定位。包括区域定位、行业定位、产业定位等;
(三)愿景使命及战略目标。包括对未来明确、清晰、可行
的展望,以及公司战略目标;
(四)专项及职能发展规划。业务发展规划是将未来总的战
略目标按不同发展阶段分解到各业务层面,职能发展规划是确保
业务板块目标实现的措施;
(五)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相关
保障措施;
(六)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认为须涵盖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发展规划编制流程:
(一)业务归口部门组织开展编制规划需求调研,公司各职
能部室及所属子公司予以配合;
(二)业务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发展规划草案,并提
请战略委员会审议;
(三)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规划草案进行审议,业务归口
部门根据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公司发展规划;
(四)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规划,如发现重大
问题,责成战略委员会对方案做出调整;
(五)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发展规划;
(六)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长
期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 所属子公司发展规划编制流程:
(一)所属子公司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编制计划
及要求,及时启动并完成本单位发展规划的编制;所属子公司认
为有必要编制的专项规划,须报公司同意后启动;
(二)所属子公司编制的发展规划须履行完内部审议程序、
报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初审后,提交公司战略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章 发展规划的实施
第十五条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关于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形成党委把握政治方向、股东大
会、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层执行落实、监事会监督保障的规划
发展实施机制,确保企业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室及相关单位负责发展规划的宣贯
和实施工作,明确发展规划的内涵、目标、实施措施和实施要求,
将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第十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室及相关各单位在每年年末就发展
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和研究,根据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
段工作要求。
第五章 发展规划的监督与控制
第十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室及所属子公司对分管范围内的
发展规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与控制,建立和完善各类信息定期汇
报制度,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 在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需提交业
务归口部门汇总后,向战略委员会做专题汇报,并研究决定处理
方案。
第六章 发展规划的调整与评估
第二十条 公司对发展规划实施动态管理,在“分析-决策-
执行-反馈-再分析-优化调整-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中实现战略
目标,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及时做好调整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发展规划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发展规划调整,促进公司内部资源与
外部环境间的动态平衡。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状况、竞争格局等外部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实现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公司经营方向以及经营管理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需对经营发展规划做出调整的;
(三)董事会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整
发展规划的。
第二十二条 发展规划调整实施程序:
(一)经营管理层与各业务部门研究、讨论发展规划调整意
见,业务归口部门汇总、编制《发展规划调整草案》;
(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发展规划调整草案》及规划
目标调整意见;
(三)战略委员会研究讨论《发展规划调整草案》后,提交
党委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调整发展规划的发布与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发布经批准的《发展规划调整方案》;
(二)业务归口部门组织实施调整后发展规划;
(三)战略委员会跟踪检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发展规划进行事前评估、事中评估和事
后评估。
(一)事前评估,即发展规划分析评估,是对发展规划确定
的评估,通过对公司所处现状环境的评估,发现最佳发展机遇,
侧重对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与评价;
(二)事中评估,是在发展规划的执行过程中进行的,通过
获取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信息,找出差距,提出措施,侧重于判断
发展规划执行的有效性,是对发展规划执行能力和执行效果进行
分析与评价,是发展规划调整的基础;
(三)事后评估,即发展规划绩效评估,是在期末对发展规
划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评价和预测,是一种综合评估,属于事
后控制。侧重对经营发展规划的整体实施效果进行概括性的分析
与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为制定新一轮的经营规划提供信息、
数据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 发展规划评估实施程序。发展规划评估方式主
要是采用内部研讨的形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业务归口部门收集各单位的发展规划评估所需的资料、
信息、数据,通过整理、汇总,结合行业分析资料,做出初步分
析;
(二)业务归口部门撰写《发展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规划
目标调整意见;
(三)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发展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
规划目标调整意见;
(四)战略发展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提交党委会、董事会审
核发展规划调整意见。
第二十六条 发展规划的评估应对生产、服务、营销、盈利
能力、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规范化管理、资源条件等做出客
观准确的评估结论和建议,为发展规划调整和下一阶段的规划编
制提供参考。
第二十七条 所属子公司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及管理,负责本单位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调整等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改时亦同。